
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来
社保费缴费问题一直是咨询热点
黑崽整理了一些热点问题
下面就带您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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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方式分为“自行申报缴费”与“自动申报缴费”两种。
您选择“自行申报缴费”时,单位每月需自行确认征集信息并完成社保费申报缴纳。
您选择“自动申报缴费”时,单位无需手动申报缴纳社保费,税务部门每月定期生成批扣信息发送银行,单位需确认所选择的银行账户中留有足额费款。

对于2020年10月1日后新参保的缴费单位,您选择以扣款方式缴费的,应注意以下内容:
1.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三方协议网签。(注销户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2.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方式选择”模块中选择缴费方式为“自动申报缴费”;
注:每月9日(含)前完成缴费方式选择为“自动申报缴费”的,扣款从当月起生效;每月9日后完成缴费方式选择为“自动申报缴费”的,扣款从下月起生效。
3. 在扣款时间前确保扣款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对缴费单位扣款的时间原则上为每月10日至15日,如涉及节假日等因素调整,请以官方渠道发布的社保费征缴时间安排为准。

您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自行缴费。
功能节点:【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单位社保费申报/单位社保费缴费】
操作步骤:
1. 系统登入
缴费单位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2. 申报
(1) 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我要办税】模块中选择【社保费办理】,在右侧弹出页面中选择【单位社保费申报】模块。
(2) 在单位社保费申报界面中选择单位编号和社保经办机构,点击查询,系统自动带出人社核定的信息。
(3) 选中要申报的行次,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3. 已申报查询
在【单位社保费缴费】界面中选择申报日期及申报状态,点击查询。
4. 网上缴费
(1) 在【单位社保费缴费】界面,状态显示“已申报未缴款”,点击缴款,即可跳转至缴款界面。若发现申报有误,缴费人可至【单位社保费缴费】中对相关申报信息进行作废后重新申报。
(2) 缴费人在缴费界面再次确认待缴金额无误后,选择缴款方式,已签订三方协议企业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银行端凭证缴税”,未签订三方协议企业,选择银行端凭证缴税。确认付款方式后,点击确定。
不会影响。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方式选择为“自动申报缴费”且资金充足的,会在扣款时间段正常批扣的。

您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缴费证明。
功能节点:【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证明开具】—【单位缴费证明开具】
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社保费办理】。在左侧菜单栏点击【证明开具】,在右侧跳出界面点击【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进入办理页面。
1. 在【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界面,选择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出对应的缴费明细。勾选需要开具的行次,点击开具证明。
2. 支持明细开具和汇总开具两种打印方式,选择开具方式,点击确认。选择明细开具,系统按照查询结果进行证明开具;选择汇总开具,若费款所属期是连续的,单位编号、险种等信息相同的数据会合并为一条记录。
3. 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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