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2019年4月8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试行)》(东自然资[2019]140号),整合全流程审批事项,形成“1+N”总体实施方案,实行“一次过会,全程通行”的审批模式。该《操作细则(试行)》已于今年4月到期。
2021年6月10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台《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修订)》,在原政策的基础上经过2年的实践经验出台本次修订政策,对东莞城市更新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的审批规则及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

【主要修订要点梳理】
适用范围:“1+N”总体实施方案不包含前期研究报告;“工改工”项目不涉及完善用地手续的,以改造方案进行报批。
办理程序: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前期研究报告、控规调整前置报批;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的时点为“1+N”总体实施方案获受理之日。
申请材料:对各方案材料清单进行完善,并增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供地方案材料清单。
职责分工:明确各政府机构的分工及审查要点,明确需要征求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城市更新与城市设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
【适用范围】
“1+N”总体实施方案:1份请示,N份方案(报告)。本次修订将“1+6“调整为“1+5”,即将前期研究报告独立出来,不包含在1+N方案中。
调整前:

调整后:

工改工”项目不涉及完善用地手续的:
调整前:
由可单独报改造方案后申请变更土地使用条件或“1+N“方案合并申报改造方案和变更土地使用条件方案。
调整后:
单独报改造方案后申请变更土地使用条件。
【办理程序】
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前期研究报告、控规调整单独、前置报批。
修订前:
城市更新项目前期研究报告随同“1+N”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并联审批的模式。
修订后:
调整为单独报批,即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经批准后,城市更新单元 (项目)涉及控规调整的,先行完成前期研究报告、控规调整审批,并完成相应改造模式项下要求的工作后编制“1+N”总体实施方案。
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的时点为“1+N”总体实施方案获得受理之日。
修订前:
未明确该部分内容;
修订后:
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的时点为“1+N”总体实施方案获得受理之日。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涉及使用区片市场评估价、修正系数和折扣系数计算地价款的,使用市自然资源局或功能区管理机构受理“1+N”方案申请材料之日有效的区片市场评估价、修正系数和折扣系数。
【申请材料】
对各方案材料清单进行完善,并增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供地方案材料清单。
【职责分工】

【小结】
东莞城市更新“1+N”总体实施方案操作细则完善,更明确该阶段审批的要求和方向,相信东莞城市更新项目在日渐成熟的政策引导下将会推动得越来越快、越来越稳。
出品:东莞开启城市更新
编辑:王令
责编: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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