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店销售产生的最终利润,按总部占50%、门店与服务商共占50%(门店占80%、华东康在服务团队占20%)的比例进行分配
2、门店利润计算方式:利润=销售额-产品成本-主播分佣-系统成本-福利品成本
3、每月核算分配一次,每月30号前结算上个月分润。
估算:如果每月销量15万元,门店与康在华东团队可分利润3万元(门店2.4万,康在华东团队0.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