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注意!数据将同步!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注意!数据将同步!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道壹集团
2026-01-04
0
导读:税务部门开具证明后,数据将自动传输至海关,企业在通关时无需再重复提交纸质证明,海关将直接调用数据进行比对办理。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近日,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2025年第256号)。

税务部门开具证明后,数据将自动传输至海关,企业在通关时无需再重复提交纸质证明,海关将直接调用数据进行比对办理。

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请涉及出口业务的企业知悉,并提前与报关、财务团队协调,确保后续申报与通关流程顺畅衔接。(下拉点击“阅读原文”跳转官方通告)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

《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联网核查的公告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

2025年第256号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共同实施《证明》电子数据与报关单电子数据的联网核查。

  二、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为企业开具《证明》,并将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海关在通关环节调用《证明》电子数据进行比对核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证明》使用情况电子数据反馈税务部门。企业在通关环节已使用过的《证明》,不得向税务部门申请作废或补办。

  三、企业应按照现行规定,如实规范向海关、税务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四、因计算机管理系统、通信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实施联网核查的,企业可向海关提交纸本《证明》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如遇相关问题可联系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客服咨询解决。电话:010—95198。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5年12月25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道壹集团
做外贸的老板看过来!🚢 道壹老司机带您避坑超车 注册/报关/国际物流/外汇收支/出口退税💰 有财税、工商需求的老板也看过来!🧐 广东12年专业财税咨询服务 已为上w家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基础代账/合规管家/经营账/工商服务✍️
内容 47
粉丝 0
道壹集团 做外贸的老板看过来!🚢 道壹老司机带您避坑超车 注册/报关/国际物流/外汇收支/出口退税💰 有财税、工商需求的老板也看过来!🧐 广东12年专业财税咨询服务 已为上w家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基础代账/合规管家/经营账/工商服务✍️
总阅读32
粉丝0
内容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