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近年来广大车主基本都养成了喝酒不开车或酒后找代驾的好习惯。然而,大部分车主都不知道,以下情况也算“酒驾”!

1、酒后挪车算酒驾
案例:王某将车停放在一家饭馆门前,然后进去吃饭并喝了两瓶啤酒。这时,有人走过来问外面的车是不是他的,并告诉他车停的位置把别人挡住了,要求王某把车挪一下。王某不顾自己喝了酒,上车试图把车往前开。只听咣当一声,车头左侧大灯处直接撞上了骑着自行车路过的李先生,李先生当场晕了过去,同行的人及时报了警。
2、酒后等代驾时挪车也属酒驾
案例:席间,王某喝了二两多白酒。饭后,王某打电话叫了代驾,之后王某便来到停车场等代驾。在停车场,王某发现自己的车骑着人行道停放,因害怕代驾将自己车剐蹭托底,王某便自己将车开到车道上,但没成想,虽然车速不快,王某车辆还是与旁边停放的车辆发生了碰撞,此时正好被停车场巡逻的保安发现,随后保安报警,王某被查获。经过检测,其血液中百毫升酒精含量达到了一百三十余毫克,属醉驾。

3、搭乘“酒驾”车也要负责任
案例:三个朋友聚餐时大量饮酒,之后潘某、李某搭乘杨某驾驶的车回家,不料途中车撞路边大树,导致潘某死亡、李某受伤。潘某的父母认为杨某应当承担事故的全责,遂将杨某告上法庭进行索赔。最终,法院判决杨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搭乘“酒驾”车的另两个朋友则自担其余部分责任。
国庆长假即将开始,亲朋好友聚会增多,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酒后驾驶;同时提醒您的家人和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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