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事项的公示
穗建筑〔2019〕890号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建筑〔2019〕437号),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直接核准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承诺本企业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工程业绩全部自行组织施工。根据上述通知要求,现公示有关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16日。
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
穗建筑〔2019〕4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进一步深化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改革,大力扶持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取得我省资质许可,诚实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特级、一级、二级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报相关专业承包的系列资质核准(《直接申报相关专业承包系列资质核准目录》见附件)。资质申报材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要求提供,工程业绩以企业总承包工程中自行组织施工的专业工程指标认定。申报企业应当对本企业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工程业绩全部自行组织施工提供书面承诺。我局将定期在局官方网站公示申报通过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如承诺不实的,将依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对申报企业予以处罚。
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取得我省资质许可,诚实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二级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将其承包工程范围扩大至一级相对应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设置招标合格条件时、直接发包项目的发包人在发包时应当按本规定执行,适用本条规定的投标企业应当就本企业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如承诺不实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直接申报相关专业承包系列资质核准目录.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0日
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 |
总承包资质等级 |
直接申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名称、等级 |
建筑工程 |
特级、一级 |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5.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6.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7.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9.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10.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11.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二级 |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5.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6.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7.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9.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
市政公用工程 |
特级、一级 |
1.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二级 |
1.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