桢桢贾贾有说法
之案说民法典系列
”《民法典》案例解读
王某由养父母抚养长大,后因两代人之间观点不和矛盾颇多,王某与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七年后养父母突然联系王某,表示生活困难要求王某给付生活费,时隔多年王某是否还有义务支付这笔费用?
A 有,王某作为由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B 没有,收养关系已经解除超过五年。
答案:A
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素材来源:法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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