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中建新材召开2023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暨第三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中建新材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各营销大区总经理、厂长、专兼职合规管理员等51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建新材总法律顾问胡志磊主持。
会上,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现场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总法律顾问胡志磊汇报了商法系统上阶段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部署了下阶段工作;合规管理中心围绕合同、结算、盈利管理、逾期应收账款、法务清收项目等五个维度进行了数据通报,并作了《风险项目复盘报告》,报告分析总结了现行风险项目具体情况、存在的风险,并提出了管理建议。
中建新材党委书记、董事长、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赤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合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合规管理工作的学习和认识,将合规管理工作进一步嵌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
二是要“治已病”与“治未病”双管齐下,加快形成联动,与业务充分融合。
三是健全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长效运行工作机制,做到有责必究、究责必改,要能从问题中发现管理薄弱环节并提出管理要求。
最后,中建新材党委委员、财务副总监、首席合规官黄红梅开展了合规管理培训。培训讲解了合规管理的意义,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合规管理中公司与个人、领导干部与员工、法律部门与职能部门、总部与基层的关系,加深了管理人员对合规管理体系、“第一道防线”合规责任的理解和认同。
素材来源:合规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谢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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