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用卡貌似很高危," 吓死宝宝 " 的节奏,会不会一不小心变卡奴呢?
经常有新闻报道一些因信用卡逾期不还导致账单奇高的案例,有人就会纳闷说,为什么信用卡欠款不多,最后的账单变那么高,甚至是成倍增加?使用信用卡貌似很高危," 吓死宝宝 " 的节奏,那么,信用卡利息规则是怎样的,会不会一不小心变卡奴呢?
下面,小融为大家介绍信用卡利息收取规则,看看信用卡利息是怎么 " 利滚利 " 的。
每家银行信用卡的免息期长短不一,以交通银行为例,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短 25 天,最长 56 天,持卡人只要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全额还清当期账单上的应还金额,便不会收取利息。如果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的金额等于或高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但低于账单应还金额时,则会计收自银行记账日起至全部偿还日止的贷款利息。如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的金额低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除对全部应还款项计收贷款利息外,还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计收滞纳金。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除了工商银行以外,国内大部分银行信用卡利息计收方式是全额罚息,也就是说无论已偿还金额还是未偿还金额,全部不再享受免息期,而是按照交易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时间段来计收利息。信用卡日利率万分之五,一般按月计收复利。
举个例子:
假如持卡人的账单日是每月 5 日,还款日是每月 25 日,5 月 6 日消费了 2000 元,5 月 10 日消费了 3000 元,6 月 1 日消费了 1000 元。到 6 月 5 日信用卡账单日时,你的本期信用卡账单是 6000 元,最低还款额 600 元。如果到期还款日 6 月 25 日你全额还款,则不会产生利息,否则则需要承担利息。
1、如果你只还了最低还款额 600 元,剩余的款项在 7 月 5 日还清,那么你需要承担的利息为
600*50(5 月 6 日至 6 月 25)*0.05%+(2000-600)*60(5 月 6 日至 7 月 5 日)*0.05%+3000*55(5 月 10 日至 7 月 5 日)*0.05%+1000*34(6 月 1 日至 7 月 5 日)*0.05%=156.5 元
2、如果到期还款日还了 2000 元,高于最低还款额低于账单全额,剩余金额在 7 月 5 日还清,那么需要承担的利息为
2000*50(5 月 6 日至 6 月 25)*0.05%+3000*55(5 月 10 日至 7 月 5 日)*0.05%+1000*34(6 月 1 日至 7 月 5 日)*0.05%=149.5 元
3、如果到期还款日未还款,剩余金额在 7 月 5 日还清,那么需要承担的利息为
2000*60(5 月 6 日至 7 月 5 日)*0.05%+3000*55(5 月 10 日至 7 月 5 日)*0.05%+1000*34(6 月 1 日至 7 月 5 日)*0.05%=159.5 元
除了利息之外,持卡人还需要承担滞纳金 =6000*10%*5%=30 元
以上就是信用卡 " 利滚利 " 的规则了,怎么样,看懂了吗?要想不承担额外的利息等费用,小融建议大家一定要及时全额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