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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视角:论新个税法下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纳税筹划

独家视角:论新个税法下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纳税筹划 浩信税务师事务所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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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相比之前,新个税法首次提出综合征收、增加六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相比之前,新个税法首次提出综合征收、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同时提高了免征额。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可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此规定为企业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提供了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本文主要对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个税筹划研究。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关介绍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两种方式进行筹划。第一种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即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表1),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第二种是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即用累计预扣法参照年度税率表(表2)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年度汇算。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表 1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年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表 2年度税率表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筹划方案对比
案例1:2020年1月,居民李某从单位获得一次性年终奖36000元(税前),单位允许其自行选择采用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的方式。假设李某每月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为4000元,并且能享受300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假设李某在2020年除工资、薪金所得外,无其他需要按综合所得缴税的收入。

1、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36000/12=3000元,适用税率3%
计算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系数=36000×3%=1080元。由于李某月税后收入不足5000元,所以李某只对年终奖进行纳税,为1080元。
2、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将年终奖并入当月工资,则36000+4000-5000-3000=32000元,适用3%税率预缴,则其一月份应纳个税32000×3%=960元。其每月应缴纳个税如下表:
由上表可知,李某全年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是-12000元。表明李某在2020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预缴的960元可以在2021年汇算清缴时申请退回。因此,在该案例中,李某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方式更有利,可节税1080元。

案例2:2019年李某全年应税收入为45.5万元,其中年终奖3.5万元,另外,扣除该人员在社保、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上的费用合计 7.2万 元,扣除6万元的免征额。
1、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工资、薪金部分对应的应纳税额:42-7.2-6=28.8(万元)
需要缴纳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3.5×3%=0.105(万元)
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8.8×20%-1.692+0.105=4.173(万元)
2、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28.8+3.5)×25%-3.192=4.883(万元)
因此,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可节税4.883-4.173=0.71(万元)

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建议
1、扣除相关费用后收入小于0
扣除相关费用后收入小于0是指居民的年度综合所得总额扣除年免征额60000元及社保、住房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等所得的收入小于0。根据案例1,4000*12-60000-3000*12=-48000<0,通过两种方式计算可知,采用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更有利于个人。因此,对于扣除相关费用后收入小于0的情况,奖金选择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进行计税,纳税人的纳税压力最小
2、扣除相关费用后收入大于0
扣除相关费用后收入大于0是指居民的年度综合所得总额扣除年免征额60000元及社保、住房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等所得的收入大于0。根据案例2,42-7.2-6=28.8(万元)>0,通过两种方式计算可知,采用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即单独计算更有利于个人。因此,对于扣除相关费用后收入大于0的情况,奖金选择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进行计税,纳税人的纳税压力最小

 四、总结
综上所述,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低收入者可以考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方式,而高收入者可以选择单独计税的方式。此外,如果个人除单位收入外,还存在大量兼职收入的,在选择计税方法时应慎重考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新个税法下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纳税筹划”的相关内容,大家还想看什么内容呢?可以在下方留言或者关注我们的公众号进行回复,我们下期再见!


来源:浩信郝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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