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小印花税,却有大影响。印花税纳税人有哪些?哪些情形可以免征印花税?

一
印花税纳税人包括哪些?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应税凭证包括: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
民生领域免征印花税的22种情形
1.普惠类4项
序号 |
政策优惠内容 |
印花税 |
政策依据 |
1 |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抄本 注:副本和正本作为正本适用的,应另行贴花 |
免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
2 |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
免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
3 |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 |
减半征收 |
财税〔2018〕50号 |
4 |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件贴花5元的其他账簿 |
免征 |
财税〔2018〕50号 |
2.住房类8项
序号 |
政策优惠内容 |
印花税 |
政策依据 |
1 |
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 |
暂免征收 |
国税地字〔1988〕25号 |
2 |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 |
暂免征收 |
财税〔2008〕137号 |
3 |
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 |
免征 |
财税〔2013〕101号 |
4 |
对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用于建设安置住房的土地 |
免征 |
财税〔2018〕135号 |
5 |
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应由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缴纳的印花税 |
免征 |
财税〔2018〕135号 |
6 |
对项目实施主体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回购保障性住房作为安置住房房源的 |
免征 |
财税〔2018〕135号 |
7 |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设、管理公租房、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所涉及的印花税 |
免征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
8 |
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
免征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
3.文化教育事业类3项
序号 |
政策优惠内容 |
印花税 |
政策依据 |
1 |
对经营性文化事业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印花税,符合现行规定的 |
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
财税〔2019〕16号 |
2 |
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 |
免征 |
财税〔2004〕39号 |
3 |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 |
免征 |
财税〔2019〕14号 |
4.交通运输类3项
序号 |
政策优惠内容 |
印花税 |
政策依据 |
1 |
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 |
免征 |
国税发〔1990〕173号 |
2 |
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运费结算凭证 |
免征 |
国税发〔1990〕173号 |
3 |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
暂免 |
国税地字〔1988〕25号 |
5.三农类4项
序号 |
政策优惠内容 |
印花税 |
政策依据 |
1 |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
免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2 |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
免征 |
财税〔2008〕81号 |
3 |
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
免征 |
财税〔2017〕55号 |
4 |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
免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

来源:安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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