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1:A公司一共有员工2000人,根据公司每个月的经营状况,一月份给每位员工发放工资5500元(包含个人所得税),二月份给每位员工发放工资1500元(包含个人所得税)。
[筹划过程]
方案一:一月份给每位员工发放5500元,二月份给每位员工发放1500元,两个月每人一共发放了7000元(5500+1500)。
由于二月份每位员工的工资均未超过免征额3 500元,所以二月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0名员工一至二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5500-3500)X3%+0]X2000 = 60X2000= 120000(元)
方案二:一月份给每位员工发放3500元,二月份给每位员工发放3500元,两个月共计发放了7000元(3 500+3500)。
由于一月份和二月份每为员工的工资均未超过免征额3500元,所以一月份和二月份均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0名员工一至二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0元
[筹划结论]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方案一需缴纳120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而方案二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元。方案二比方案一一共少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 00元,所以A公司选择方案二更加恰当。
[筹划点评]
纳税人每月的工资均会有一定幅度的变化,如果采用平均发放工资这种方法,正常情况下均可少缴纳一定数额的个人所得税。这样不仅降低了税负,而且也没有任何的纳税筹划风险。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1、降低计税依据
2、降低相应的税率
3、增加可抵扣的税额
4、利用政策直接减免税款
5、推迟纳税时间
案例2 某物流公司打算打算承租一公司120平方米的商铺。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约定好租期和租金,必须按租赁价格的千分之一一次性缴纳印花税。但是如果根据双方的需求将合同改变为:首期为三年,租金价格为每天每平方米六元,三年内由双方在每年确认实际租赁面积和时间后进行租金结算,三年后的租金价格和租约另外约定。即属于计税金额不确定的,只需要在订立合同时贴花五元,再在以后的每年据实进行补贴,这样就相当于递延纳税。物流公司就相当于在此递延纳税期间获得了一笔无风险无利率的贷款,这是一种很好的纳税筹划方案。
[筹划点评] 在此案例中企业可以将两件商品捆绑销售,然后再进行打折销售,而放弃原本的买一送一或者买一加一模式,这样更加合适。
b.税收制度不断变化。
c.纳税筹划的最终成本过大
(3)纳税筹划风险的应对措施
参考文献
[1]何立志.纳税筹划的风险成因及分析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6
[2]穆元元.企业筹划的风险与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8(15):57-58
[3]戴生雷.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8.39(28):93-94

来源:《财税》2019年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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