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大数快讯
大数活动
服务超市
文章专题
出海平台
流量密码
出海蓝图
产业赛道
物流仓储
跨境支付
选品策略
实操手册
报告
跨企查
百科
导航
知识体系
工具箱
更多
找货源
跨境招聘
DeepSeek
首页
>
【浩信税务快讯】五部门:调整疫情期间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经营和招标期限等规定
>
【浩信税务快讯】五部门:调整疫情期间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经营和招标期限等规定
浩信税务师事务所
2022-01-21
1
导读: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经营和招标期限等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22〕3号各省、自治区
财政部等五部门
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经营和招标期限等规定的通知
财关税〔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缓解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影响,现将《
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
》和《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2016〕8号和财关税〔2019〕15号,以下统称管理办法)中有关免税店经营和招标期限规定调整如下:
一、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并已完成招标的免税店
已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并已完成招标(含经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核准的其他方式确定经营主体的情形,下同)的口岸进、出境免税店,免税品经营企业与招标人(或口岸业主,下同)可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延长免税店招投标时确定的经营期限,仅能延期一次,最多延长2年。延期后的经营期限可超过10年。
免税品经营企业与招标人的延期协议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签署。签署延期协议后,应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备案。
二、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但尚未完成招标的免税店
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的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由地方政府按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安排招标工作,可不受批准设立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招标的
时间
限制,但最晚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招标。
三、未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的免税店
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批准设立的免税店,继续由口岸所属地方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批准。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1月12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浩信税务师事务所
浩信咨询集团公司专注于税收筹划、房地产、投融资和高科技领域的咨询,擅长为集团、企业、高净值人士、家族等提供深层次的综合解决方案。由众多专家和策划高手组成的精英团队遍布各地分公司。浩信,税财管理的策略大师!
内容
0
粉丝
0
关注
在线咨询
浩信税务师事务所
浩信咨询集团公司专注于税收筹划、房地产、投融资和高科技领域的咨询,擅长为集团、企业、高净值人士、家族等提供深层次的综合解决方案。由众多专家和策划高手组成的精英团队遍布各地分公司。浩信,税财管理的策略大师!
总阅读
0
粉丝
0
内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