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解读︱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新规

解读︱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新规 一行线资讯
2019-12-03
1
导读:解读︱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新规 4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


 

解读︱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新规

 

4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第70号),自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


监管新变化

公告强化了进口商进口预包装食品主体责任


进口前

 进口商应负责审核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进口环节中

进口预包装食品抽中现场查验和实验室检验的,进口商应当向海关人员提交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相关材料,包括其合格证明材料、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原件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及其他证明材料。


在后续监管方面

有关部门通报、消费者举报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违法有关规定的,经核实确认,海关将依法进行处置。


出口方面

     出口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适用范围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

此次标签检验监管新规针对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其他贸易方式,例如入境展示、样品、免税经营离岛免税除外)、使领馆自用、旅客携带以及通过邮寄、快件、跨境电子商务等形式入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监管,按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重磅来袭,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预包装食品

标签的相关知识。


Q﹠A


温馨

提示

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向当地海关咨询,咨询电话是区号

+12360。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一行线资讯

提供最及时的报关,货代,外贸等业内资讯,欢迎关注!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一行线资讯
一行线资讯,致力于为报关外贸货代企业提供最及时的业内资讯,干货知识!
内容 0
粉丝 0
一行线资讯 一行线资讯,致力于为报关外贸货代企业提供最及时的业内资讯,干货知识!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