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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监管区域金二丨区内流转是否需要操作核放单?

特殊监管区域金二丨区内流转是否需要操作核放单? 一行线资讯
2019-09-10
2


01

场景还原

两个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之间两本金二账册之间的物料流转;

假设从区内A公司物流账册T1234W000001转货物到区内B公司物流账册T1234W000022


02

法规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对清单类型这样描述清单类型本栏目按照相关保税监管业务类型填报,包括普通清单、分送集报清单、先入区后报关清单、简单加工清单、保税展示交易清单、区内流转清单、异常补录清单等


03

实操演示 

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加工贸易企业间加工贸易及保税货物流转,应先由转入企业报送进口保税核注清单,再由转出企业报送出口保税核注清单;先报进口核注清单、再申报出口核注清单

针对两个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之间两本金二账册之间的物料流转,清单类型选择区内流转、流转类型选择区间料件结转,不用再申报核放单,保税核注清单申报完后核扣标识会自动进入“已核扣”

保税核注清单(出口)填制要点


保税核注清单(进口)填制要点




来源:关务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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