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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以下简称“新版《信用办法》”)于2021年9月13日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接下来小关就带领大家秒懂新版《信用办法》。
一
新版《信用办法》明确了海关实施信用管理范围,实现了对所有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的全覆盖。
二
更好体现“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
高级认证企业:海关认证的最高信用等级,享受最便利待遇和守信联合激励。
失信企业:海关认定的最低信用等级,适用最严格的管理措施。
其他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无须认定和认证,海关实施常规的管理措施,同时释放改革红利,保留或提升便利措施。
值得关注:改革后,普惠措施适用除失信企业外所有企业。
▲上下滑动了解15条普惠措施
怎么样能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呢?
要想成为高级认证企业必须符合海关高级认证标准。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单项标准,高级认证企业应当同时符合这两项标准。
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与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相对应的企业制度文件、执法记录、自我声明等。海关对企业提交的申请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赴企业进行实地认证。
相关认证标准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
小贴士
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每5年复核一次。企业信用状况发生异常情况的,海关可以不定期开展复核。
三
1.出口货物原产地调查平均抽查比例在企业平均抽查比例的20%以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总署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及相关业务手续;
3.优先向其他国家(地区)推荐农产品、食品等出口企业的注册。
海关有没有向我们提供信用培育服务呢?
有的。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强化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诚信经营水平,一方面,海关向广大进出口企业宣传、普及海关信用管理政策以及世界海关组织AE0制度,帮助企业了解信用、重视信用,提升自身诚信守法意识;另一方面,海关对有意愿成为高级认证企业或需要开展认证复核的企业,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正确理解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准确把握标准要求,帮助企业提升内控管理、守法规范以及贸易安全水平,实现高级认证企业数量的稳健增加。
那新版《信用办法》界定失信企业有什么变化吗?
新版删除 “因被海关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超过90日”“假借海关或者其他企业名义获取不当利益”“向海关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企业信用管理”这三种情况;增加了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导致失信的情形。
四
由原来的8项减至4项:
1.进出口货物查验率80%以上;
2.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全额提供担保;
3.提高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
4.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成为失信企业后要如何申请修复?
前提是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向海关书面申请信用修复。海关按照失信行为危害程度对失信企业分别设有不同的修复规定:
1.因构成走私行为被海关行政处罚以及抗拒、阻碍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认定为失信企业的,应适用失信企业管理满1年方可向海关提出修复申请;
2.因存在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行政处罚而认定为失信企业的,应适用失信企业管理满6个月方可向海关提出修复申请;
3.因存在超过规定期限仍未缴纳税款或相关罚没款项而被认定为失信企业的,应适用失信企业管理满3个月方可向海关提出修复申请;
4.失信企业连续两年未再发生失信情形,海关对失信企业主动作出信用修复决定;
5.对已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将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通报相关部门。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