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海关总署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的公告》要求,自201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实行联网无纸化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
企业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单证栏”的“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单证代码“F/E”;
“随附单证编号栏”填写14位证书编号;
“单证对应关系表”中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商品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商品项的对应关系;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商品项号应与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商品项号一一对应。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不属于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商品项号无须填写"单证对应关系表"。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申请单一窗口入口:
https://swapp.singlewindow.cn/deskserver/sw/deskIndex?menu_id=cites001

(单一窗口申请入口)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包括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物种证明,它们的适用范围如何?海关如何监管?详见下图:




来源:关务小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