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法治宣传日
国门生物安全篇
01.认识国门生物安全
“无敌的”蚂蚁——红火蚁
原产地:南美洲巴拉那河(Parana)流域(包括巴西、巴拉圭与阿根廷)。
入侵传播:自然扩散主要是生殖蚁飞行或随洪水流动扩散,也可随搬巢而作短距离移动;人为传播主要因园艺植物、草皮、土壤废土移动、堆肥、园艺农耕机具设备、空货柜、车辆等运输工具污染等作长距离传播。
危害影响:据农业农村部门监测,目前红火蚁已传播至12个省(区、市)435个县(市、区),尤其是近5年来新增红火蚁发生县级行政区191个,相较2016年增长了一倍。红火蚁给入侵地带来严重的生态灾难,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农业生产的大敌。其食多种作物的种子、根部、果实等,危害幼苗,造成产量下降;损坏灌溉系统,降低工作效率,侵袭牲畜,造成农业上的损失;损坏公共设施电子仪器,导致通讯、医疗和害虫控制上的财力损失。此外,人体被红火蚁叮蜇后有如火灼伤般疼痛感,其后会出现如灼伤般的水泡。多数人仅感觉疼痛不适,少数人对毒液蛋白过敏,产生过敏性休克,有死亡风险。
“松树癌症”——松材线虫
原产地:最早发生于北美洲,目前已广泛分布到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葡萄牙等,危害程度不一。
入侵传播:近距离传播主要靠媒介昆虫如松墨天牛等携带传播,远距离主要靠人为调运带松材线虫的苗木、松材、松木包装箱及松木制品等进行传播。
危害影响:1982年首次在南京市中山陵发现松材线虫,然后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松材线虫又相继在江苏、安徽、山东、浙江、广东、湖北、湖南、台湾、香港等18个省发生并流行成灾,导致大批松树枯死。该病害传入以来,全国损失的松树达数十亿株,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生态服务损失上千亿元。松材线虫病现已对黄山、泰山、庐山、张家界等风景名胜区的天然针叶林构成了巨大威胁,已成为我国危害较大的外来有害生物之一。
活体动物及动物产品
近日,济南海关在对进境邮件查验过程中,发现某纸盒包装的邮件X光机图像异常。关员实施现场开箱查验,发现邮件内为封装完好的鱼卵7袋,重125克。
原产地:经鉴定,上述鱼卵为黑珍珠鳉鱼、阿氏珠鳉鱼、法欧瑞鳉鱼等五种鳉鱼。原产地大多在南、北美洲和非洲的热带、亚热带沼泽和溪流中。
危害影响:私自进境未经检验的活体动物及动物产品,会对我国生物多样性安全产生难以预测的影响。
处置措施:目前,该批次鱼卵已做灭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除了具有官方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外,活动物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
(一)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二)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三)动物尸体;
(四)土壤。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发现有前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批准。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名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刑法》《海关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今年1—6月,全国海关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2.92万种次,同比增长3.63%。今年以来海关积极开展“国门绿盾2021”行动,1—6月在邮件、快件、旅客携带物渠道截获外来物种、种子苗木等禁止进境活体动植物4430批次,有效维护了国门生物安全。
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不仅是海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全民义务。海关提醒,国门生物安全无小事,切勿擅自购买外来生物非法携带或邮寄入境。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