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百科
2022/8/17
跟单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跟单信用证有不同的类型,其业务程序也各有特点,但大体要经过申请开证、开证、通知、议付、索偿、偿付、赎单等环节。现以最常见的即期跟单议付信用证为例,说明其业务程序,见下图:
上图各序号的含义是:
①申请开证。开证申请人即为合同的进口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所在地银行(开证行)申请开证。
②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接受申请人的开证申请后,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邮寄或电传或通过SWIFT电讯网络送交出口地的代理行(通知行),请其代为通知或转交受益人。
③通知行通知受益人。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经核对签字印鉴或密押无误,立即将信用证转知受益人,并留存一份副本备查。
④交单议付。受益人对信用证的内容审核无误,即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发运货物,缮制并取得信用证规定的全部单据,开立汇票(或不开汇票,视信用证规定),连同信用证正本和修改通知书(如果有修改通知书),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和交单期内,递交给通知行或与自己有往来的银行或信用证中指定的议付银行办理议付。
⑤ 寄单索偿。议付行议付后,即可凭单据向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请求偿付货款。如果开证行未在信用证内指定其他银行,则议付行应将单据寄交开证行;若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了一家付款行,则议付行将单据寄交指定付款行。收到单据的开证行或付款行,在审单无误后,即应将款项偿付给议付行。开证行和付款行的付款,是不可追索的。开证行或付款行如发现单据和信用证不符,应在不迟于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通知议付行表示拒绝接受单据。
⑥申请人付款赎单。开证行在向议付行偿付后,即通知申请人付款赎单。开证人应到开证行审核单据,若单据无误,即应付清全部货款与有关费用,若单据和信用证不符。申请人有权向开证行拒付。申请人付款后,即可从开证行取得全套单据。
来源:关务无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