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
高性能无人机具有一定军用属性,对其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惯例,为维护全球安全和地区稳定,自2002年起,我国先后发布了《关于对军民两用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15年第20号)、《关于加强部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1号)、《关于对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3年第27号)、《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 2023年第28号)等政策,逐步对无人机实施出口管制。
哪些无人机实施出口管制?
出口管制商品海关监管要求?
出口许可证件使用须知?
违法处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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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海关12360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