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简化企业申报栏目,优化货物通关流程,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0号(关于调整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要求,“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本次优化于2024年4月10日零点正式启用,具体优化内容如下:
一、
报关单(含低值快速货物报关单)申报栏目调整
1. 删除三个申报栏目
2. 调整两个申报栏目

图1 调整前报关单申报界面
调整后申报界面,如图2:
图2 调整后报关单申报界面
注意:
二、修撤单填报说明
三、属地查检栏目调整
来源: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