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一窗口——主动披露功能解读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2024年4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在“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www.sd.singlewindow.cn)“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主动披露是什么?
如何操作主动披露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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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