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2.登录:以用户注册的方式或者用“电子口岸卡”登录。
电子口岸卡办理流程可查询:“天津海关官网”——“在线服务”——“电子口岸”所列内容。
在系统中提交备案申请后,请将所需纸质材料交至属地海关,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海关通过收取的纸质材料受理系统申请。
1.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办事指南”——“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办理材料目录”——“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3.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4.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进口商在系统内提交备案信息后,将生成申请号与查询编号,可凭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注:企业系统申请+纸质资料递交后海关方可受理)
备案申请资料齐全的,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信息、资料真实完整的,予以备案并发布。
审核不通过的,通过备案系统注明备案不通过原因,并退回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