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
参评条件及要求:
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