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东莞市大数据应用项目
一、扶持范围:
大数据应用企业领域
大数据服务商领域
二、资助方式和标准
大数据应用企业领域。以事后奖补方式,对企业年度购买数据资源、数据服务和建设数据应用系统的项目,按不超过经核定的年度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30万元。
大数据服务商领域。以事后奖补方式,对服务商为企业提供的大数据服务,按不超过其年销售总额的1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
统一通过网上填报受理,
受理时段:截止至2019 年6 月30 日
(第一批项目截止至5 月31日),
全天24 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