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寮步镇人才公寓重点培育企业
人才入住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2018年寮步镇非公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寮步镇人才公寓租房补贴试行办法》(寮府办〔2018〕46号)(附件3)有关规定,现开展寮步镇人才公寓2018年纳税200万以上企业人才入住预申报工作,预申报的公寓位于红荔路218号的“鼎昊WO+公寓”,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预申请租赁对象
本次预申报寮步镇人才公寓的租赁对象为2018年纳税200万以上企业高管或核心技术人才。
基本条件
根据《寮步镇人才公寓住房补贴试行办法》要求,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寮步镇工作,已与本镇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东莞市内缴纳社保1年以上或者在镇内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二)申请人夫妻双方在寮步镇均无房产,申请受理之日前2年内在本镇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三)申请时没有享受东莞市内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
补贴标准
凡入住寮步镇人才公寓的人才,分别按如下标准享受补贴:
(一)一类人才:博士、高级技师或副高级职称以上,获得寮步镇荣誉称号或奖励的人才,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可享受1200元/月租房补贴,最长补贴3年;
(二)二类人才:硕士、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省市创新科研团队核心成员、初创企业持股人可享受1000元/月租房补贴,最长补贴3年;
(三)三类人才: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800元/月租房补贴,最长补贴3年。
预申请材料
预申报人请填写《寮步镇人才公寓重点培育企业人才预报名表》(附件1),并于4月25日(星期四)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寮步镇商务局邮箱(lbzswj@163.com)。
注意事项
(一)意向个人如需了解所在公司是否符合条件,可以咨询本公司财务,或致电本通知联系电话。
(二)本次通知为预申报,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个人将于4月29日前通过短信通知,届时需申请人按《寮步镇人才公寓租房补贴试行办法》(附件3)向镇商务局提交相关材料。
(三)未参加此次预申报的各类人才,不予列入正式申报对象。
(四)有申报意向的人才可自行前往红荔路218号的“鼎昊WO+公寓”现场参观房源(联系人:鼎昊集团唐伟,13688965206)。
特此通知。
附件:
1. 寮步镇人才公寓重点培育企业人才预报名表

2.鼎昊寮步人才公寓房型介绍

3. 关于印发《寮步镇人才公寓住房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寮府办〔2018〕46号)(扫码下载)

寮步镇商务局
2019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