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倍增计划”工作责任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1号)和《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服务包奖励政策实施细则》(东府办〔2017〕119号),制定了《2019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服务包奖励政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2019年5月31日。
服务包使用范围
服务包使用范围。购买的服务须为管理咨询、技术支持、设计研发、参展布展、宣传推广、电子商务、人才引进、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品牌建设、财税法律、培训策划等生产经营辅助行为等。
资助方式
(一)资助方式。采取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
(二)服务包额度。承诺3年内倍增的试点企业,服务包额度为企业税收对财政贡献市级留成增长部分的50%、最高500万元。承诺5年内倍增的试点企业,服务包额度为企业税收对财政贡献市级留成增长部分的30%、最高3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