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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申报的产品须为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
(三)申报产品创新性强,拥有I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五)当年申报产品数量不超过三项。
2025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分2批次受理,自2025年5月15日起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放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申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
业务咨询电话:0769-22179855、13926878309、18617221766、1365027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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