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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1.1起施行新修订《专利审查指南》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已经2025年9月18日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2026.1.1起全面实施以可扩展标记语言格式提交专利电子文件
自2026年1月1日(含当日)起,以电子形式办理专利申请、复审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及相关手续的,应当以XML格式提交专利电子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接受非XML格式的专利电子文件。
三、2026.1.1起修订版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
为配合新修订的《专利审查指南》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业务调整涉及的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作出相应修订。新修订自2026年1月1日起启用,对应旧表格同时停止使用,本次修订不涉及客户端和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调整。
四、2026.1.1起执行的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的《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汇交的谅解备忘录》及《关于中欧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以人民币代收欧洲专利局国际检索费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人民币标准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和欧洲专利局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
五、2026.1.1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启用IPC(2026.01版)
为确保中国专利文献国际专利分类号(IPC)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自2026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启用IPC(2026.01版),对中国专利文献进行分类及公布公告。
六、2026.1.1起香港特区申请人在内地发明专利优先审查项目常态化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香港特区申请人在内地发明专利优先审查试点项目。经评估,该试点项目已取得良好成效,将从2026年1月1日起将项目转为常态化实施,以更好地支持香港特区居民更加便捷、高效地在内地保护知识产权,推动香港特区创新发展。
七、2026.1.1起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三版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三版2026文本。申请日为2026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尼斯分类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尼斯分类原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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