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于会议室听取公司领导汇报
2015年8月25日下午14:40-17:10,以国家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巡视员胡江山为组长的安全检查组,在省交通厅梁金焰副厅长及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李擎局长等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司进行了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为8•12天津港大爆炸之后,国家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对全国港口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安全大检查。

胡江山巡视员对应急演练情况进行点评

检查组于中控室检查工作1
检查组主要检查了我司中控操作、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其落实情况、罐区和码头的现场管控以及应急响应能力等,并听取了我司总经理胡清华和运营副总经理王腾达的书面汇报。通过对人员的询问、制度文件、记录台帐、经营资质、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等的查看、现场检查及应急响应演练等,检查组对广东振戎总部在8.12爆炸事故后第一时间安排各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表示欣慰。对我司生产运营的安全管理管控情况总体上给予了较高评价,特别是在10万吨码头突击抽查港口设施保安应急演练情况时,检查组对我司的现场反应速度、各部门的衔接配合、人员的精神面貌、现场的应急指挥、处置方式等给予了高度赞扬与肯定。

检查组于中控室检查工作2

检查组于10万吨码头突击抽查应急演练情况
在本次国家级高规格的检查中,我司应急队伍的优秀表现,向国家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及湄洲湾港口局领导展示了我司的良好形象,在为公司赢得荣誉的同时,也很好的检验了我司的应急响应能力。

检查组于罐区检查工作

检查组在公司领导的陪同下于10万吨码头检查工作
最后,检查组希望我司继续保持并发扬,为地区间同行业企业树立榜样。同时检查组也要求我司持续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法治建设,深刻吸取天津港爆炸事故教训,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产经营环境而持续努力奋斗。
稿件来源:泉州振戎石化
2015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