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迅思—韩小庆
继中共中央国务院10月15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后,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又发出消息,《中央定价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与此同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10月21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介绍《若干意见》、《中央定价目录》的有关情况和近期价格改革工作的进展,并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介绍,《若干意见》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专门针对价格改革的文件。这个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价格改革的纲领性文件,非常重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若干意见》的出台,也可以说是我们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要求。而新的《中央定价目录》是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具体举措。
就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而言,胡祖才表示,下一步我们还会继续完善“市场净回值法”这个机制,并轨后的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会根据市场进行调整。这次《若干意见》里面非常明确,天然气价格改革就是要“管住中间、放开两头”,这是我们的方向,管网价格还是要政府定价。两头要实行放开,由供需双方来确定。实际上这个工作已经取得很大进展,现在页岩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等价格都是放开的,放开价格的气量已经占到40%。大用户的直接交易也在推进,会进一步提高协商价格比重。下一步会按照上述改革目标来推进。
居民气价方面,胡祖才说这块将保持稳定,推行阶梯气价制度,暂时不会调整居民用气价格。阶梯气价制度区分基本用气和非基本用气,基本用气要覆盖到80%家庭,这是按照统计出来,不是事先设定。非基本这块要更多发挥市场作用。一般都分为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量,第二档和第三档适当加价。阶梯价格建立以后既保住基本,又减少交叉补贴,更重要的是可以建立节约理念,一举多得。
“从长远来看,还是要逐步解决交叉补贴的问题。将来我国要进入到高收入国家行列,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以后,居民基本用气的支出占收入比重很小,解决这个问题就不难。目前这个阶段还是要慎重,中低收入群体还比较多。既要着眼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统筹考虑。这次《若干意见》既给出了非常明确的方向,又有具体要求和举措,特别是要推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胡祖才补充说明。
此外,这次中央定价目录修订以后,把能够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完全用目录形式公布,目录之外中央政府就没有定价权了。这样就制度化,也便于社会监督,同时体现新一届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就文件内容来看,天然气价格隶属中央政府制定。
根据胡祖才表述的内容,地方定价目录修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到现在为止,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批复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价目录,剩下1个省近期也将完成。地方定价目录平均缩减的范围达到55%。

截至9月底,已经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公布修订后的地方定价目录,其他省份近期也陆续公布。不管是中央定价目录还是地方定价目录,保留的定价项目基本上都属于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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