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海事部门相继组织召开打击船载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宣贯会,这宣告着“百日攻坚”大检查、大排查行动正式拉开帷幕。此次行动聚焦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剑指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这一行业顽疾。
自6月初至9月上旬,全国海事系统将火力全开,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大检查大排查,重点打击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将危险货物伪装成普通货物托运,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
二是托运人未向承运人如实告知危险货物的正式名称、危险性质以及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三是托运人未向承运人提交固体散装货物的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的货物名称、组别信息;
四是承运人未履行货物信息审核职责;
五是船舶违反规定,超出检验证书核定的载货种类或限制条件载运危险货物;
六是船舶未经许可,擅自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
七是船舶在向海事管理机构申报时,故意隐瞒或谎报危险货物的性质;
八是“两员”(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冒名顶替从业、欺骗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检查形式多样
海事部门将多管齐下,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具体检查形式包括:
核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及安全适运报告
对载货船舶进行登轮检查,涵盖集装箱船、液货船、散货船等各类船舶
对载货集装箱进行开箱查验,确保货物安全
对航运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体系审核,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两员”从业单位进行现场和远程检查,规范从业行为
根据收到的船舶涉嫌谎报、瞒报货物的线索,对相关船舶和申报人员进行核查
会同交通运输、海关、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查处机制严格
对于查处的谎报瞒报案件,海事部门将严格按照“双共”机制要求进行处理,即100%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对责任内通报信息100%接收,并依法对接收的信息进行100%处置,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