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24项措施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
4月27日,海关总署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潘城等介绍政策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潘城介绍,《若干措施》经国务院同意,旨在发挥综合保税区作为对外开放重要载体的作用。目前全国已有168个综合保税区,覆盖31个省区市,2025年实现进出口值7.2万亿元,占全国外贸比重16%。新政策立足保税功能优势,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从四个方面推出24项改革举措,概括为“四转四提升”:
一、推动产业形态向多元化高端化转变,提升新业态发展能级。支持保税维修、检测、再制造、跨境电商等“保税+”业态,强化生物医药科研联动等7条措施。
二、推动功能作用向服务国家战略转变,提升产业链安全水平。实施重大技术装备产业链异地监管,优化重点商品管理等4条措施。
三、推动发展模式向服务双循环转变,提升内外贸一体化水平。支持出口转内销、委托加工监管优化、设备出区手续简化等7条措施。
四、推动监管方式向数智化转变,提升智慧监管效能。建设智慧监管体系,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风险联防联控等6条措施。
下一步,海关将加快出台配套制度,推动24项措施落地,助力“十五五”高水平对外开放。
记者问答实录
保税维修发展新举措如何促进产业升级?
潘城表示,保税维修是新质生产力代表,2025年全国综合保税区维修进出口值达3757.3亿元。新措施从三方面优化:拓展产品负面清单管理范围;允许维修成品区内加工后出口或分步转内销;放宽国内制造产品境外维修限制,提升“中国制造”售后能力。
生物医药产业在综合保税区将获哪些政策支持?
副司长张征介绍,针对区外企业研发成本高的痛点,新措施试点赋予符合条件的区外生物医药企业综合保税区海关注册编码,使其享受区内保税研发政策,实现“政策走出去”。目前成都、南通等地已成生物医药“研发沃土”。
如何通过综合保税区服务新发展格局?
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杜宏伟指出,政策适应综合保税区从“两头在外”向X型转变的趋势,优化内外贸管理:区内药品内销免申领通关单;非保税料件进出区免许可证;设备出区简化手续,降低企业成本。
融资租赁异地监管扩围解决哪些问题?
企业管理稽查司副司长齐溟介绍,将融资租赁货物范围从飞机船舶扩展至所有重大技术装备,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如天津东疆已成世界第二飞机租赁中心,2025年保税租赁进口飞机243架,货值867.6亿元。
支持综合保税区与口岸联动发展的具体措施?
张征表示,将在具备条件区域设航空前置货站、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形成“通道+枢纽+产业”格局:实现货物直提直装;依托区位优势集散货物;深化区港联动,2025年西安综保区集结发运中欧班列14万标箱,货值336.5亿元。
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如何服务企业?
杜宏伟介绍,将加大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实施“互联网+稽核查”等模式,嵌入企业生产流程;构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数据共享,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监管模式。
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如何优化?
潘城解释,用三个关键词概括:科学控制增量,完善设立标准;合理优化存量,调整规划面积;着力提升质量,强化绩效评估“指挥棒”作用,引导特色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