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残疾人两项补贴
资格认定通道即将开启啦!
请于2026年4月1日至6月20日
主动申报资格认定
逾期认定将影响补贴的正常发放哦!



想知道都有哪些申报方式?
具体怎么申报?
这份攻略请收好~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
补贴对象为深圳市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人:
*以上成员须经民政部门认定,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贴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补贴对象为深圳市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人:
同一居民户口簿内,户主及其配偶、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或法定监护人有2名以上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符合条件的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452元。
*上述所列标准为深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基础标准,根据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施动态调整。
进入“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首页搜索“两项补贴”,点击【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年度资格认定】,按提示操作进行资格认定。
若残疾人本人不方便申报,可由家人或朋友协助,选择【帮他人办理】进行申报。
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上,点击【我要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
刷身份证后选择【本人办理】,点击“下一步”,完成人脸识别后即可查看认定结果。
若本人不方便进行操作,可由亲朋好友协助,选择【他人办理】,填写申办人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人脸识别后完成资格认定。
残疾人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本省任一乡镇(街道)受理窗口咨询申报办理。
如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自主完成资格认定申报的,可申请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提供上门入户调查认定服务。
划重点!
申报时间为
2026年4月1日至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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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补贴“迷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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