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广东中远海运重工党委召开2024年第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关于制造强国、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数字智能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和重工修订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三个制度,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苏文伟主持会议并讲话,纪委书记王经沈解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数字智能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新征程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握目标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广东重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使命担当,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下功夫研究解决科技成果创新和转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顺应绿色、低碳、智能航运业发展新趋势,聚焦“新能源业务”和“数字化智能制造”两个新赛道积极主动作为;要树牢正确政绩观,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智能发展,强化激励导向,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不断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工早日实现“中国领先,世界一流”发展目标贡献广东重工的力量。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要突出提升站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交流研讨,熟悉消化相关内容,做到融会贯通学、入脑入心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切实增强遵守纪律和法律的自觉。要突出衔接联动,把学习《条例》融入到党纪学习教育重点任务中,转化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效中。要把学习《条例》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抓好重工巡察整改任务的重要举措,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为公司实现规模与效益双提升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日常管理。要坚持整章建制,坚持监督检查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常态化做好各级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监督检查,完善健全日常监督机制,确保规范开展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工作。
文字:邓晓峰
图片:梁淑婷
编辑:梁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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