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关银合作 金融助企
为深入贯彻海关总署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要求,推动备忘录议定事项落地见效,长春海关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省农行”)就对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措施如下:
1. 提供本外币一体化金融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农业银行加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农银办发〔2024〕314号),健全 AEO 企业服务机制,加强行内政策资源协同及部门联动,根据AEO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组建柔性联动营销团队,建立客户拓展、产品推广、政策支持等联动营销机制,为企业提供个性化金融组合产品,以高质量金融服务为AEO 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 提供高质量国际结算服务
加大海关付税保函推广力度,协助企业精简付税环节,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推动将AEO企业纳入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为企业跨境收支增便利、提效率。围绕AEO企业进出口需求,为企业对外贸易提供信用证、涉外保函等结算增信支持。加强外汇展业改革政策应用,为AEO 企业提供“越诚信越便利”的高质量结算服务。
3. 打造多元化融资体系
各分行根据AEO企业需要合理配置国际业务授信品种和额度,对于仅核定专属授信额度的,可按规定由客户管理行自主审批或与授信项下用信业务一并审批。结合 AEO企业贸易模式、贸易环节和需求特点,加强对进口押汇、出口商票融资、出口信保融资、转贷款、参融通、海外代付等重点产品的营销。积极推广短期出口特险融资、出口信贷、国际银团等业务,满足AEO企业对设备出口、跨境项目建设、投资并购等融资需求。在确保贸易背景真实合规前提下,为AEO企业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商业转贷款、国内保理、“小微e贷”等融资融信支持。
4. 增强差异化政策支持
优先将AEO企业纳入国际结算单证中心差异化服务客户名单、提供单证业务优先处理、单据预审、专人对接等服务。对于时效性要求高的信贷业务,信用审批部门优先办理。支持AEO 企业纳入出口信保专项融资白名单,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对符合条件的AEO企业,允许申请办理免担保的进口押汇等产品、开立信用证可免交保证金;新增外汇信贷和国际业务用信业务需求涉及行业信用限额的,在行业信用限额年度计划内优先予以保障。
5. 加大减费让利力度
对照可比同业,对AEO企业国际业务手续费予以适当减免,优先将优质 AEO企业纳入结售汇报价白名单,利用现行差异化报价机制匹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结售汇价格。优先匹配一般现汇贷款和外币贸易融资自主定价额度。
6. 加强重点产业金融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AEO企业因进口贸易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不足的,各分行可在一级分行权限内按授信理论值的1.5倍核定额度;办理粮食存货抵质押融资的抵(质)押率可按最高不超过70%确定。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科创类等AEO企业,允许放宽信用方式贷款的内部评级要求,支持提供“专精特新小巨人贷”特色产品,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个性化金融需求。
7. 强化线上线下协同服务
依托跨境金融撮合服务平台,匹配AEO企业境外投资、贸易需求,利用境外机构网络提供针对性交易撮合服务。
8. 完善后续风险管理
定期监测评估AEO企业差异化政策应用情况,密切关注AEO企业名单变化情况,及时实施受惠企业准入退出,调整有潜在风险的激励措施。同时,做好AEO企业便利化业务以及外汇展业改革政策应用的事后风险监测工作,及时预警防范异常情况。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失信行为,及时反馈海关。
1. 支持 AEO 名单信息共享
在确保数据安全、数据合规的原则下,长春海关定期向省农行提供吉林省AEO企业认证动态及相关信息。省农行可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实现实时查询高级认证企业名单。
2. 优先开展信用培育
省农行可以向长春海关统筹推荐有意愿申请AEO认证的优质客户,长春海关将给予优先考虑,并组织有关隶属海关优先开展海关信用培育。在对省农行推荐的企业进行培育过程中,经企业同意可以邀请省农行或其指定的分支机构派人参加培育有关工作,壮大吉林省AEO企业队伍。
3. 鼓励信用金融服务创新
支持深化关银合作,采取“关长、行长送政策上门”方式,各地区分别联合开展对企业的政策宣讲、培训等,积极宣传联合激励措施,共同推动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和政策落地。
4. 强化 AEO动态管理
长春海关应实时、动态监控AEO企业诚信守法情况,如发现企业因不符合认证标准被下调信用等级,或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暂未达到下调信用等级情形的,应及时通报省农行,立即停止或暂停企业适用本通知中的联合激励措施。
5. 开展AEO 享惠评估
强化跟踪问效,做好各项指标动态监测。长春海关与省农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联合激励措施落实情况,积极开展享惠研究和效益评估,综合运用评价结果,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提升AEO企业“获得感”。
开启“通关便利+金融赋能”双重礼遇
自2025年1月5日长春海关与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正式签署《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以来,长春海关辖区8个隶属海关分别与地方农业银行支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和激励措施清单,建立了联席会议、“专人专岗”、数据共享、风险预警、联合宣讲培训、效果评估等机制,确保让吉林省外贸企业最大程度享惠。
长春某AEO电子科技企业:我公司与海关、农业银行签署三方协议之后能够第一时间在海关审单通过时,第一时间缴税,缩短了缴税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同时与中国农业银行建立信贷往来,通过资金贷款,在原料采购、企业生产等方面,取得助力,在行业发展中,取得更好成果,助力公司进出口贸易获利创汇。
截至目前,长春关区已有6家AEO企业与省农行建立合作,企业通过关银协同机制享受到“通关速度提升30%、融资成本降低15%”的政策红利。
下一步,长春海关将持续深化关银合作内涵,以信用监管为纽带,推动更多金融资源向优质外贸企业集聚,为东北全面振兴注入外贸新活力。
转自“长春海关12360服务热线”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