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企业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产业链竞争力、稳定外贸基本盘、支持企业“走出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3年9月,宁波市出台AEO企业联合激励措施1.0版;2024年9月,发布AEO企业联合激励方案2.0版,口岸、商务、海关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赋能宁波市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六个方面23条具体举措,切实深化跨部门制度协同赋能AEO企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1月至今,宁波市新增AEO企业20家,增速为近年来之最。当前,宁波市现有进出口实绩外贸企业累计超3万家,其中AEO企业149家,以不到1%的数量比例贡献了全市近七分之一的进出口贸易额,成为外贸发展的“中流砥柱”和“压舱石”。
企业享惠措施不再限于报关、查验、送检等具体的口岸通关环节,凭借AEO认证资质,可以享受一揽子便利服务;也不再限于海关的单一领域,而是涵盖16个部门的便利服务。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联合激励措施从口岸通关、物流监管等“边境”环节延伸到重点企业培育、人才引进、资质互认等企业生产经营的“边境后”环节。对专精特新、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等重点企业和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企业优先培育;对AEO企业聘请的外籍人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办理相应年限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并享受相应人才政策支持;推动海关AEO高级认证与贸促、金融、发改等信用认证体系融合发展,为我市8家符合条件的AEO企业颁发《中国贸促会基础信用认证》证书,与信用管理部门和银行金融机构间实现AEO企业信息推送共享,企业名单通过“信用宁波”网站公布。
支持企业“走出去”,联合激励措施从支持企业境内段业务开展延伸到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境外参展等境外段业务。对AEO企业境内外参展给予支持倾斜;加大AEO企业出口信保在手订单限额支持;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纠纷调解支持;助力AEO企业享受国际互认国家(地区)优惠便利。
助力企业降低经营成本,联合激励措施从提升口岸通关效能延伸到提供财税、金融支持等领域。AEO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试点免除海关税款担保;创新AEO企业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