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正义人士,为了促进交通全面安全,2018年1月1日国内全面实施了新交规。
说到新其实没什么高明之处,就是加大了惩罚力度。123号令68条规定了针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持有证件的降级制度。
3至5年的增驾时间令家庭生存如何维持。

记满12分的情况一律一刀切降级失业(因为职业司机都是靠驾驶证养活家庭),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几十万降级,这些家庭遭受难以想象巨大打击。 降级是学习西方制度,那请问西方国家和我国国情相符吗?这样的制度合适吗?

交通管理上的问题导致绝大多数货车都存在违章,都存在超载扣分,禁行扣分。不能把原因归咎于车主和司机吧!他们成年风餐露宿受尽苦累受尽屈辱却要背上事故高危人群,野蛮驾驶只能是个人行为,不能打翻一船人。

其实小型车肇事率极高,因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很多二把刀随意就上路了,而大型车一般没经验难以上路。制定针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规定,不符合公平正义基本原则。
交通法24条明确注明,满十二分考试发还驾驶证。而123号令68条只是部门规章却规定降级超越了交通法,这样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缺乏法律依靠。

在这样的环境下只要从事长途运输就可能被降级,不要认为和你没关系,因为每个司机都在违章,谁说55吨不超载。降级的都是运气不好,凡事都有可能,可能你的车牌沾点泥,可能丢失,碰上认真执法者就很危险了,或许下一个就是你。执法权在警察手里,听不听不由咱们。(累计满分降级十分危险)再次提醒,尤其是出远门扣分太正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