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由协会组织企业研究制定《推荐车型技术参数》,规范、引导企业轻型货车的生产;
2、企业加强自律,《轻型货车技术规范》制定后,严格按照要求生产,保证车辆生产一致性,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辆强制召回处理。
3、建议公安部、工信部等部委联合制定城市物流车进城管理规范性文件,推进7.5吨货车进城,并由国务院下发,各地方严格执行;同时建议交管等部门在车辆上牌、年检环节严格执行,切实做到执法一致性(不同执法人员、不同执法区域、不同车辆产品),同时严查用户使用过程中的超载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4、建议工信部加强“双随即、一公开”检查,加强轻型货车生产一致性检查力度,强化公告产品准入样车和试验过程的检查力度。
5、建议对总质量≤7.5吨货车,仍按照一类货车(蓝牌货车)高速收费,减少用户的使用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