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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住建部:“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窗口即将关闭,12月31日后不再受理任何企业补录申请!

提醒|住建部:“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窗口即将关闭,12月31日后不再受理任何企业补录申请! 新产业新赛道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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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提醒|住建部:“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窗口即将关闭,12月31日后不再受理任何企业补录申请!


2017年12月31日补录窗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任何企业补录申请。

为深化建筑业改革,推进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各地建立完善了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其中,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浙江、四川等地工作推进较快,平台功能比较完善,推广应用力度较大,数据报送情况较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深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应用,推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7年6月颁布《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加快进程,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录工作。《通知》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六个方面。

一、强化平台应用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功能,指导和服务建筑市场有关主体及时通过平台办理各项业务,防止业务办理与平台使用“两张皮”。省级平台应当覆盖本行政区域所有市县的建筑市场日常监管业务。采用数据对接模式建设的市县,要与省级平台保持数据一致,业务数据应及时上传至省级平台,并由省级平台上传至全国平台,确保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工作目标。

二、提高数据质量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加强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数据治理,稳步提升入库建筑市场监管数据质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审批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数据,及时通过各业务平台采集录入基础数据库;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数据全部纳入省级平台。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与全国平台对接机制,确保数据交换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省级平台与全国平台实时对接联通,保证上传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三、完善项目信息

工程项目(包括补录的工程项目)信息应通过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平台采集录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工程项目信息采集管理办法,建立责任追溯制度,对进入省级平台的工程项目信息严格把关,防止虚假信息入库。对于在工程项目信息采集录入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依法处理,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上报全国平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项目信息,对报送到全国平台的工程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各地要加强对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加快进程,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录工作。各地要将补录的工程项目纳入日常监管,不得单独设置仅用于资质申报的补录项目库。要进一步规范对涉密工程的保密管理,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不得公开涉密工程信息,不得向全国平台报送涉密工程信息。各地要对已上报全国平台的项目进行全面清查,确保上报项目信息中不含涉密工程信息。

四、加快诚信建设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及时公开工程建设企业和注册人员等建筑市场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要进一步加大不良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力度,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及时通过省级平台上报到全国平台。我部将定期对各地不良信用信息上报情况进行统计和考核,对于不及时上报信息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检查考核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部将加强对省级平台建设情况的检查,定期对各省(区、市)平台建设、数据报送、运行维护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于排名靠后,平台建设推进缓慢,数据上报数量偏少、质量不高的地方进行全国通报,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推进平台建设、数据采集上报等方面的检查考核,制定考核办法,定期组织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市县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

六、建立联络机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联络员机制,确保省级平台稳定运行,做好技术支持及相关服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省级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分别确定1名业务管理人员和1名技术管理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协调平台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备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原文可点击文末左下解”阅读原文“查看。

”四库一平台“业绩如何补录?


一、补录内容

工程项目信息补录需从报建开始,完整录入施工图审查(含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相关信息,同时录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等七方主体相关项目负责人、项目班子等人员信息;补录的工程项目信息应当符合《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要求,并确保相关数据完整性、真实性。

二、补录业绩的时间限定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可将:前五年(2011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前十年(2006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

三、业绩范围

企业可登陆本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补录;省外业绩外省业绩需在项目所在地的省、市、县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企业可登陆本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补录;省外业绩外省业绩需在项目所在地的省、市、县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四、认定

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完成后,一般将在省门户网站集中公示10个工作日,无投诉举报的,补录信息进入“一体化工作平台”项目库,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有效工程业绩予以考核认定。

五、具体要求,各省不完全相同,以本省要求为准。   

赶在业绩补录大门关闭前,把业绩按政策要求、按企业未来需求补录完整,是我们今天强调的重点。这一点对当下有资质升级需求,同时业绩数量和类别又显得捉襟见肘的企业来讲,就尤为重要。当然,对于部分有“业绩赤字”切又有迫切升级需求的企业来讲,更是一次绝佳的机会。这件事从公司老总到资质负责人都要上心,别等到资质升级时,发现“库里”没业绩,那时真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小编就自己的理解提供以下下几点建议:

要整体规划:要与企业整体规划中的资质规划相适应;

要灵活机动:不要认为真实的业绩就没有问题;

要瞻前顾后:要考虑新资质申报和今后资质动态核查的要求。



温馨提示:业绩认定要注意的问题

建筑企业业绩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资质申报、承接项目、招投标等环节能否顺利进行,都取决于业绩能不能达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新版“四库一平台”2016年11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那么,"四库一平台"上线后,建筑企业业绩认定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为大家分析一下。

企业业绩如何认定?   

企业的历史业绩和新开工项目,都属于企业业绩。但是这些业绩,是否都能成为企业的“有效业绩”呢?不一定!  

 1、未进入“四库一平台”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住建部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提到:

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补录办法。    

2、历史业绩要补录,新开工项目要“入库”,住建部在《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建市综函[2016]122号)中要求:     

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本地区所有地市新开工项目信息全部进入省级一体化平台。    

要完善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录办法,回应企业诉求,方便企业办理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充入库。  

 3、“超时”业绩不予认可,“时间”要特别注意    

住建部在2015年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四十条第8款中,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的工程业绩。

如:申报年度为2015年,“近5年”的业绩是指2010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超过时限的代表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11月30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更名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俗称“四库一平台”)后正式上线。    

因此,企业应将:前5年(2011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和前10年(2006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补录到“四库一平台”中。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各省的规定是有出入的。像云南省住建厅规定,“建筑业企业应按要求录入2012年1月1日后竣工验收和目前在建工程项目。”   

因此,建议大家在录入业绩之前,先仔细了解本省住建部门的“认定标准”。

业绩如何补录?         

住建部在《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建市综函[2016]122号)中要求:各地要完善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录办法。    

但是,如何进行“历史业绩补录”?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住建部并没有具体的文件出台。   

目前,只有个别省份出台文件规范“业绩补录”的操作。如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住建部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文〔2016〕74号)。该《通知》参考2014年以来住建部出台的相关规定,条文最详尽,有据可依,更具指导性,可以作为参考!   

举例说明:

 1、补录业绩的时间限定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可将:前五年(2011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前十年(2006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补录到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  

2、省内业绩 

启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的建筑业企业既有业绩补录功能,企业可登陆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59.175.169.110/web/)进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补录。   

3、省外业绩    

企业在外省完成的既有业绩,需在项目所在地的省、市、县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4、未入库企业    

未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的建筑业企业,应先完成企业信息入库手续,再进行业绩补录。   

5、需填报、上传的资料    

企业在补录业绩信息时,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合同备案信息、施工许可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等六大环节,如实详细填报:    项目中标通知书(依法直接发包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备案表(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可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等。以上资料,均需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备查。    

6、严禁业绩造假    

企业在补录业绩过程中,务必仔细核对录入信息是否正确,不得提供虚假业绩、不得篡改业绩指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计入企业诚信不良记录。 

7、业绩审核与公示    

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业绩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即可入库。

凡经补录审核入库的项目业绩即可同步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8、一旦业绩入库,不得修改或删除    

所有补录的业绩信息,一旦核对入库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或删除相关信息。   

9、截止时间    

本次业绩补录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结束,主要针对建筑业企业补录2016年1月1日之前的既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他专业的总承包业绩和专业承包业绩可暂不补录。    

此后,省厅不再受理任何企业补录任何既有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    

10、适用于申请二级资质的企业    

自2016年12月1日起,凡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国内业绩,不予认可。  

11、不分等级的资质,按最低等级资质办理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等不分等级资质按最低等级资质办理。也就是说,这些资质仍然要考核证书和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


在“四库一平台”正式启用后,资质申报、人员挂证、项目建设过程监管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将无处遁形!


建筑行业的大小企业单位都清楚,资质是每个公司的最起码的标识和特征,有了资质也会有官方认证,才可以拥有参与招投标的资格,而资质类别、资质标准、人员要求等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变化,建筑资质申请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留给企业的时间不多了,业绩补录将于2017年12月31日窗口正式关闭!!!

可点击文章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原文件!


新时代  新思想  新机遇


峰会背景

伴随着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国家正在着手制定新的宏观经济规划,并加大在新型建筑、一带一路等战略性产业方面的关注力度和扶持政策,进而为中国大建工产业规划新的发展方向。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提倡装配式与建筑工业化、被动式绿色节能建筑,以便于更好地与国际市场接轨,适应世界发展潮流,进而实现新形势下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优势互补;同时国家也加大了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的开发力度,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一规划布局。此外,伴随着人工智能的异军突起,高科技与建筑产业紧密结合,国家开始重视人工智能在建筑领域的广泛应用,以便推动建筑产业的整体升级。

目前面对宏观市场的新型变化,我们只有加强各行业间的密切合作,进行优势互补,才能更好的适应市场;只有紧跟国家步伐,掌握国家政策导向,才能更好的为企业发展赢得先机,更好的在新型市场环境下进行合理的布局!

本次峰会将全面解读十九大政策、一带一路发展机会,助力建企发展;探析创新模式,推动新型建筑,深度剖析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政策中的各种机遇;并对如何帮助建企实现跨越式发展和转型升级进行指导,以便于我们更好地进入“一带一路”和“雄安新区”的国际化发展快车道;同时对人工智能在建企领域的发展进行预测。


1

主办单位

清大经管商学院

清华大学总裁同学会

2

协办单位

北京环球建科教育集团 

北京清大众投投资有限公司

3

支持单位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中国信息协会能源分会

北京住宅房地产业商会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

中国建筑施工企业协会

中国国土经济学会房地产资源专业委员会


峰会主题

主题一:十九大后房地产、建筑业的经济走势

主题二:中国特色小镇运营策略与田园综合体发展趋势

主题三:人工智能与建筑企业应用——机器人、无人机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

主题四:商道智慧与现代投资


1

峰会时间

2017年11月25-26日(周六-周日)

2

峰会地点

清华大学


特邀嘉宾


陈 淮:国家级有特殊贡献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曾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现为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

 特邀嘉宾  


朱才斌: 博士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城乡规划设计中心主任

   邀嘉宾   


顾嘉唯:物灵科技联合创始人/CEO,毕业于清华大学。曾任百度人工智能研究院人机交互负责人,前微软研究院研究员。拥有囊括硬件和软件的22项美国发明专利,120余项国内专利,时任美国斯坦福大学ME310国际创新课程的客座监事。

  邀嘉宾   


李永锋: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民用无人机机长,大疆UTC教员。天津云天飞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在建筑及房地产行业从事管理工作,具有近15年的施工企业及房地产行业管理经验。目前,专业从事无人机技术及应用研究,主要研究无人机测绘、无人机巡检、建筑行业的无人机管理。

   邀嘉宾   


李晓: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中国经济史、企业经营史。多次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长江商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培训机构、企业之邀

  特邀嘉宾  


行程安排


11月24日(周五)

10:00-18:00

报到

11月25日(周六)

07:00-08:00

自助早餐

08:00-08:50

签到

09:00-09:20

领导致辞


09:20 - 12:00

十九大后房地产、建筑业的经济走势

陈淮: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

12:00-13:00

午餐


13:30-15:30

中国特色小镇运营策略与田园综合体发展趋势

朱才斌: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城乡规划设计中心主任


15:30-16:30

万物有灵的人机共生世界(机器人)

顾嘉唯:物灵科技联合创始人/CEO,毕业于清华大学


16:30-17:30

万物有灵的人机共生世界(无人机)

李永锋:天津云天飞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17:30-18:00

项目路演

18:00-21:00

晚宴

11月26日(周日)

07:00-08:00

自助早餐

08:00-08:50

签到


09:00 - 12:00

商道智慧与现代企业投资经营

李晓: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

12:00-13:00

午餐:自助餐


13:30 - 17:00

商道智慧与现代企业投资经营

李晓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

17:00

结束

峰会费用:

1、贵宾席位:8800元/人(限20位,赠送中国大建工品牌新媒体联盟独家专访和线上平台专版页面宣传推广);

2、特邀贵宾:1800元/人(赠送会刊企业宣传,部分版面);

3、社会人士:2800元/人(赠送会刊企业宣传,部分版面);

4、清大总裁俱乐部会员免费,不含食宿;(赠送中国大建工品牌新媒体联盟独家专访和线上平台专版页面宣传推广)

5、清大建筑班31期在读学员免费,不含食宿(赠送中国大建工品牌新媒体联盟独家专访和线上平台专版页面宣传推广)

注:以上全部费用包含午餐、晚宴、场地费、资料费、合影费,会刊宣传等。

 

说明:特邀贵宾资格

1、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投融资企业等年营业额10亿以上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2、历届清华大学/清大经管建筑业总裁班学员(需提供结业证书或证书编号);

3、历届清华大学工商管理总裁班学员(需提供结业证书或证书编号);

4、历届清华大学投融资总裁班学员(需提供结业证书或证书编号);

5、清华大学/清大经管建筑业总裁班学员推荐行业高层(需签名推荐);

6、清华大学/清大经管老师、项目主任、班主任签名推荐的房地产、建筑施工、投融资等高层决策者;

 

媒体支持:

国家行业主流媒体、地方行业主流媒体30家左右(略)

参会企业


往期精彩回顾


课程展示

最近经典课程发布

建筑业总裁班课程

  



欢迎加入:清大(建筑业)总裁俱乐部


【联系方式】

咨询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 1144 5864(同微信)

邮箱:18476235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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