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提醒|北京最严“停工令”来了!

提醒|北京最严“停工令”来了! 新产业新赛道
2017-09-18
1
导读:提醒|北京最严“停工令”来了!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

近日,北京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北京市住建委印发了《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为确保扬尘治理达标,《方案》明确:



1.停工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2.停工范围: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全部区域;通州区、大兴区、房山区、门头沟区、延庆区、昌平区、怀柔区、密云区、平谷区、顺义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及建成区。

3.停工内容: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



此次可谓是北京的最严停工令,政府已明确对此次执法形成高压态势、执法威慑。

为此,广大网友对北京市的做法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意见不一:

  • 网友一: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对每个行业提高环保标准,形成有效监管机制,重罚重奖,从根本上提高国家、人民、社会的环保意识,否则都是治标不治本。

  • 网友二:这种“一刀切”做法将严重损害建筑企业利益,本来近几年工程已经进入严冬,再加上政策导向,恐怕以后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哦。

  • 网友三:现在确实该重视环境保护了,现在是北京,以后是全国,现在是用绿水青山换金钱,以后可是金钱买不来绿水青山啊!应该加强环保意识了!

对于北京的扬尘治理方案,您是怎么想的呢?快来写下你的评论吧!

文件原文: 

关于印发《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17〕390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3〕27号)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北京市细化落实方案》(京大气〔2017〕1号)文件精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联系人:张罗鹏;联系电话:59958837;

施工安全管理处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

附件: 

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力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北京市细化落实方案》(京大气〔2017〕1号),结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力度,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此攻坚行动方案,本市建设系统各单位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扬尘治理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全市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施工现场实现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

(二)基本思路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从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基础底板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等扬尘治理全过程、全覆盖管控;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全市在施工程施工现场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执法检查,并联合环保、城管等部门开展执法活动;细化明确行政处理标准,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形成高压态势、执法威慑。

二、工作措施

(一)严控施工许可审批,推广使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

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全市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新开工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出入口至少安装一个球形摄像头和一个车牌抓拍设备,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与相关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尚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项目,要求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拒不整改的项目,收回施工许可证。

(二)建立专人督察制度,夯实扬尘治理责任。

在全市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工程、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实施扬尘治理专人督察方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安排专人对以上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副中心、新机场、CBD核心区、冬奥会场馆等重点工程扬尘治理监管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明确专人对辖区内其他工程扬尘治理实施监管。自发文之日起,被查处存在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工程施工现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督察,督促参建各方切实履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三)明确停工范围,确保扬尘治理达标。

1.停工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2.停工范围: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全部区域;通州区、大兴区、房山区、门头沟区、延庆区、昌平区、怀柔区、密云区、平谷区、顺义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及建成区。

3.停工内容: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

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属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初审,并以区政府名义统一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1.采暖季期间,对拒不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除工程的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记分,纳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停其新开工项目审批,暂停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个月。

2.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15日期间,发现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暂停该项目施工企业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0天;10月16日至11月15日,发现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暂停该项目施工企业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0天;11月16日至12月15日发现存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暂停该项目施工企业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90天;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发现存在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暂停该项目施工企业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个月。

3.一个月内发现同一施工企业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该施工企业全市所有在施工程项目停工整改30天,并依法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6个月。连续三个月发现同一施工企业有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6个月。

4.一个月内发现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其下属所有项目停工整改30天,同时停止新开工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提请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暂停其在北京土地市场交易资格3个月。

5.一个月内发现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或连续三个月发现同一监理单位有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个月。

6.采暖季期间,发现经市政府批准可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除执行以上处罚外,取消其土方工程作业资格。

7.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标准统一参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见附件),检查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且每个参与评分子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总分的50%即为达标,低于上述标准为不达标。

8.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定期对被查处存在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全市通报。

(五)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扬尘治理。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环保、城管等部门定期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控措施不到位、未按规定使用渣土运输车辆、裸露土方覆盖不严密等问题采取联防联控,分别查处,齐抓共管,高限处罚的措施。

(六)强化建筑垃圾管理,建立责任追溯机制。

建设单位须选择取得经营许可的运输企业承担工程建筑垃圾、土方清运和土方回填任务,确保使用规范合格的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应采用容器或管道运输建筑物、构筑物内建筑垃圾,严禁凌空抛掷,场区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并安排专人负责进出场运输车辆的清洗保洁工作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环保、城管等部门移转的施工现场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溯,严肃追究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对违规使用不达标车辆进行渣土运输的企业提请市城市管理委纳入黑名单,暂停运输企业运营资格6个月。

(七)采用信用管理措施,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将违规企业和个人纳入信用管理,对未按要求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或扬尘治理不力的开发企业、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记分,同时纳入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对于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项目和企业负责人,尝试与检察机关建立移转机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八)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2017年10月底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市环保局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加大对建设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综合监管,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推土机、旋挖钻机、铣刨机等)。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每周配合环保部门对施工工地进行巡查和不定期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移转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九)量化扬尘执法检查,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每月对辖区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至少一次全覆盖执法巡查,利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进行打分,对月排名末10位的施工工地进行曝光,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累计曝光2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查处。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辖区内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企业可采取停工整改、约谈告诫、区内停标等措施。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做好现场取证、核查落实、约谈笔录等工作,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采暖期内,每月月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所属辖区内被市级及以上城管、环保等部门查处扬尘治理不达标项目超过2个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约谈,停止该区新开工建设项目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每半月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信心,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以赴开展秋冬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切实履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承担扬尘治理首要责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承担扬尘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

(二)夯实各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各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积极响应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认真履行辖区内施工现场扬尘监管责任。建设单位(含开发企业)及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发现存在扬尘治理不力行为,敦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上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全面落实扬尘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倒排工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格局。

(三)加强督察督导,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应认真履行扬尘治理的主体职责,强化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各项强化措施。各集团总公司(含二级公司)将扬尘治理负责人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施工项目各参建单位扬尘治理负责人报属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于9月14日前将各项目督察人员信息汇总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9月15日前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北京市细化落实方案》(京大气〔2017〕1号)相关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每月23日前将本月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工作量、案件移送和处罚处理情况及当月被查处存在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施工现场督查人员信息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接收相关信息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可依据本通知,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四、建立投诉举报制度

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通过拨打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便民服务热线59958811,举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控措施不到位、裸露土方覆盖不严密等违法违规行为,接到举报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依法展开调查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举报人。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 

(点击看大图)



    建筑业观察微信公众号内容涵盖建筑行业政策法规/最新资讯/政策解读/建筑培训,推进国家建筑事业的发展。


            ID:jzygc180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建筑业观察。


延伸阅读:

天津市建成区将在6个月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等,房地产项目或受重大影响

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部署,认真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825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实施《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津党厅〔201782号,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突出强化了目标、措施和考核3方面内容,将PM2.5改善目标分解至各区,对10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逐一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

一、关于工作目标

《攻坚行动方案》对照国家总体要求,明确提出在全面完成《大气十条》各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201710月至2018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以上,下降至70微克/立方米,并综合考虑各区去年同期空气质量基准水平以及上半年改善情况,按照68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71微克/立方米3档,将全市目标分解到各区。其中,滨海新区及下辖的开发区、保税区、中新生态城以及塘沽、汉沽、大港城区全部要求达到68微克/立方米。

二、关于重点任务

按照逐一落实国家部署的要求,《攻坚行动方案》共归纳形成了10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继续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严格“先停后治”、分类处置,对合法合规并且无污染企业恢复生产并严格监管,对园区外企业加快实施搬迁改造升级,对纳入关停取缔范围的,确保严格落实“两断三清”。

二是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10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全部区域、滨海新区核心区(含塘沽、汉沽、大港城区)和其他区建成区城市散煤“清零”;完成全市农村散煤“电代煤”“气代煤”任务;全面完成武清区“无煤区”建设任务。

三是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供热、工业、商业燃煤小锅炉改燃关停,中心城区全部燃煤锅炉、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关停军电4台煤电机组,年度工程减煤260万吨以上,确保实现燃煤总量削减目标。

四是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铸造等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为重点,全面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

五是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全面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有色、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实现全市452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治理全覆盖。

六是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10月底前,全部完成钢铁、水泥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12月底前,完成原料药制造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七是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持续加快老旧车淘汰;对2000辆以上重型柴油车完成颗粒物捕集器(DPF)安装。自2017101日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燃料油“三油并轨”。

八是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各类工地要做到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201710月至20183月期间,全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水泥搅拌及浇筑等作业,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

九是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钢铁产能限产50%,对重点用车企业实施“一厂一策”错峰运输。

十是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9月底前,对照国家要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一轮修订工作。提前3天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削减污染峰值。

三、关于组织保障

《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加强组织推动,严格责任制度;加强协调协作,严格监管执法;加强督促检查和落实,严格考核问责。其中特别强调,健全对区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约谈、督办制度,将问责追责范围下延一级。对环境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环境质量差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由市领导直接约谈,约谈3次后如再出现类似问题,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和相关处理。对各区和市级监管部门,除延续现有奖惩措施外,如发生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第一次予以通报,第二次约谈分管领导,第三次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并严肃问责。


编者注:9月2日晚上22:00登录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官网该条信息已显示“网页不存在”,该行动方案是否有变动,敬请大家留意关注!

清大高级工商管理(建筑业)总裁班(第32期) 9月份上课通知



亲爱的同学,您好!

       欢迎您来到美丽的清华园!在这里,您将感受到百年水木清华深厚的文化底蕴,领略名师大家的智慧风采;您将融入清华学子的行列,重温学生时代的温馨时光。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建立积极向上的学习团队,共创温馨和谐的班级环境,祝愿大家在清华校园度过一段有意义的美好时光!


课程安排



日期

时间

课程内容

授课教师/负责人

9月22日

(星期五)

14:00-19:00

学员报到

王 华

报到地点: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清华科技园A02地块(文津国际大酒店一层大厅) 

9月23日

(星期六)

上午:9:00-12:00

国学智慧与现代企业管理

朱  雍

国务院政策研究机构资深经济学家

下午:14:00-17:00

下午:17:00-17:30

学员与老师之间交流

王  华

晚上:18:00-20:00

班级晚宴

王华、黄咏梅

9月24日

(星期日)

上午:9:00-12:00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务

赵  原

招投标管理实战专家

下午:13:30-16:30

上课地点:清华大学




课程简介


1.

《国学智慧与现代企业管理》课程缘起:


《国学智慧与现代企业管理》课程缘起:

当今世界,国内外越来越多的人重视中华传统文化,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国学,纷纷借鉴国学丰富的思维成果,指导企业在现实的经营与管理,使企业借助国学的力量快速、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国学智慧与现代企业管理》,尽量直接从古代文化中提炼出管理思想,而不是用方法来做生硬的解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管理思想(不是管理学)是世界上很早诞生的管理思想。

课程收益:

以国学智慧启迪现代企业管理,让我们共同感悟人生真谛,启迪企业经营智慧。




2.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务》课程大纲:


《国学智慧与现代企业管理》课程缘起:

(1)国际、国内电子招投标发展过程,国内已开展电子招投标现状、工程领域电子招投标前景分析;

(2)电子招投标全流程介绍;

(3)电子招投标案例介绍、分析。

(4)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及国家对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要求。

(5)电子招、投标文件编制技巧。





师资介绍

朱 雍:国务院政策研究机构资深经济学家,经济学硕士、历史学博士,国学专家;国家第一代博士;中国十大国学应用金牌导师。2006年中国十大国学应用金牌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界领袖学堂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研究员、客座教授,清华大学EMBA教授、清华大学总裁俱乐部教授,宁夏大学客座教授。

清大特聘讲师



赵原老师  招投标管理实战专家

9年招投标管理实战经验

高级经济师 / 注册招标师  / 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国家发改委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 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 / 云南大学经济学硕士

现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招标投标监督处处长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  营业部外汇部  经理

曾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昆明办事处  办公室副主任

曾任: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一部副经理、综合办主任

清大特聘讲师




报道须知

1、凭听课证上课

2、请同学们妥善安排时间,准时参加课程,如确实有重要事宜不能前来上课,请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班主任请假。 


住宿地点



文津国际大酒店(五星)协议价868元(含早),电话:010-51667512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清华科技园A02地块;

兰亭汇快捷酒店(五道口店):协议价428元/天(不含早),电话:010-6261859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35-5号(五道口地铁站西北角)。

课程展示

9月经典课程发布

ppp研修班课程

1.清大经管PPP模式实战型研讨班(9月14-17日)

建筑业总班课程

1.国学智慧与现代企业管理(9月23日)

2.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务 (9月24日)  


清大高级工商管理(建筑业)总裁班精彩回顾:

清大高级工商管理(建筑业)总裁班欢迎您的加入!



欢迎加入:清大(建筑业)总裁俱乐部


【联系方式】

咨询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 1144 5864(同微信)

邮箱:1847623599@qq.com

微信:nt2014520(请备注“清大建筑”或“清大PPP”

长按下方二维码添加李老师微信(请备注:清大建筑)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新产业新赛道
专注于服务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与管理提升。我们为您精选最新政策、追踪前沿资讯、输出深度分析,并分享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实战经验,同时关注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发展。致力于打造企业决策者与高级管理者的掌上智库,助力企业在变革中找准方向,实现跨越。
内容 0
粉丝 0
新产业新赛道 专注于服务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与管理提升。我们为您精选最新政策、追踪前沿资讯、输出深度分析,并分享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实战经验,同时关注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发展。致力于打造企业决策者与高级管理者的掌上智库,助力企业在变革中找准方向,实现跨越。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