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在施工招标中增加不设置“霸王条款”承诺等内容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自2019年4月8日起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应书面承诺不设置霸王条款,或书面申明已认真审查并评估招标文件及所附合同条款内容,如因坚持设置此类条款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将由招标人自行承担。
文件原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在施工招标中增加不设置“霸王条款”承诺等内容的通知
深建市场〔2019〕7号
各有关单位:
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大部分招标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分担合同风险原则,完成了招标并顺利推进项目实施。但从近期咨询投诉情况来看,个别招标人出于方便管控、减免责任、获取短期利益等原因,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无限风险等不平等条款,将风险完全转移给承包单位,造成所谓的“霸王条款”。上述行为违背了《合同法》的公平公正原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在建设工程实践中极易引起合同纠纷,导致合同执行困难,影响工程推进。
为加强源头风险管控,引导建设各方主体公平、合理分担合同风险,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发承包双方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和费用。发包人不得以无限风险、所有风险等规避自身风险”和国家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的相关规定,我局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增设了《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关于设置“霸王条款”的风险告知书》及《招标人申明》。
自2019年4月8日起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应书面承诺不设置霸王条款,或书面申明已认真审查并评估招标文件及所附合同条款内容,如因坚持设置此类条款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将由招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可在以上两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签署有关文件(模板详见附件),并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一并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
2.关于设置“霸王条款”的风险告知书及招标人申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4月3日
附件1:
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
各投标人:
我单位 (工程名称)项目已具备在深圳市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招标的基本条件,现对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我单位承诺在招标文件及所附合同中不包含与以下条款相同或意思相近的内容:
1.XX费包干,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2.人工、主要材料及机械使用的价格一律不予调差;
3.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调整或仅顺延工期,不予任何经济赔偿;
4.发包人原因造成项目资金不能按时支付的,承包人应筹措资金继续施工,且不得因此停工。
如招标文件及所附合同条款中有关条款违背了上述承诺,我单位与中标人遵循公平原则,就相应条款另行协商约定。
本承诺书一经签订即作为中标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招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设置“霸王条款”的风险告知书
(附招标人申明)
“霸王条款”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实践中极易引起合同纠纷,影响工程推进。《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均对禁止无限风险等霸王条款作了强制性规定。与下列招标文件及所附合同条款相同或意思相近的表达,可能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成本变化超过发承包双方合理预期,并影响合同履行:
条款一:XX费包干,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风险:政策变化、工程变更等可能造成相应成本大幅变化。
条款二:人工、主要材料及机械使用的价格一律不予调差。
风险:政策、市场变化等可能引起人材机价格大幅波动。
条款三: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仅顺延工期,不予任何经济赔偿。
风险:工期延误期间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成本大幅增加。
条款四:发包人原因造成项目资金不能按时支付的,承包人应筹措资金继续施工,且不得因此停工。
风险:发包人拖欠支付合同款项,造成承包人资金成本巨大。
招标人申明
我单位已认真研读上述风险告知书,审查了 (工程名称)项目招标文件及所附合同条款内容,并已充分评估项目实施期间各项风险因素及其可能对本项目实施造成的最不利影响,确保不会对工程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如因坚持设置此类条款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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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课程内容 |
授课教师/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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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 (周四) |
14:00-18:00 |
报到 |
班主任 |
报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清华大学液晶大楼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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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周五) |
9:00-12:00 |
建企的项目管理顶层设计 |
常耀俊 清华大学特聘教授 |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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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8:00 |
座谈会: 清华同方智慧产业部高层经验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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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周六) |
9:00-12:00 |
两会新政下的企业风险控制与税收规划 |
徐箐 清华大学特聘教授 |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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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30 |
相聚清华园 共叙同窗情—清大经管”与“西安交大”联谊晚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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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 (周日) |
9:00-12:00 |
企业战略决策与创新 |
徐纪罡 创新管理研究院教授 |
13: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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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地点:北京清华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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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聚清华园 共叙同窗情,4月13日晚间,“清大经管”将与“西安交大”举行联谊晚会。届时,清大高级工商管理建筑业总裁班(32期)与西安交大总裁班将欢聚一堂,一方面凝聚友谊,拉近彼此感情;一方面强强联合,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大家可以将彼此的“学习心得”和“主导项目”进行深入交流,以便互相学习、推动合作。希望大家能够珍视此次机会,实现“互惠共赢”。
常耀俊 教授
清华大学特聘教授,北大毅夫经济研究院客座教授,原联想集团战略项目管理总监,跨境电商平台敦煌网DHgate战略和HR副总裁,08奥组委特邀的项目管理培训专家,美国PMI认证PMP、国际IPMA认证IPMP,八年跨国集团大型战略项目管理经验。
徐箐 教授
清华大学特聘教授,从事税务业务工作三十多年,曾任职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法规部门负责人,重大案件审理办公室部门主任,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税收执法检查办公室主任。
三十多年中主要从事过集体企业财务制度管理,税务稽查、税收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管理、税收政策法规研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处罚裁定、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涉税文件审签、税收政策辅导、税收普法教育等多方面的税收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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