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郑州市住建局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域外迁入特级资质企业,迁入起三年内年产值达到10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
域外迁入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起三年内年产值达到5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
总承包企业晋升为特级的奖励300万元。 -
首次晋升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奖励30万元。 -
设计企业晋升为综合甲级的奖励300万元。 -
设计企业首次晋升行业甲级的奖励100万元。 -
监理企业晋升综合资质的奖励50万元。
-
域外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或设立特级资质独立法人子公司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 -
域外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我市或特级、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在我市设立一级总承包资质独立法人子公司的,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
域外特、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在我市设立二级总承包资质独立法人子公司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
综合甲级或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总部迁入我市的, 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郑州市建筑企业两个《实施意见》政策奖励标准
| 序号 | 奖励类型 | 奖励标准 | 证明材料 | 备注 |
| 1 | 高资质企业迁入贡献奖 | 域外迁入特级资质企业,迁入起三年内年产值达到100 亿元的,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 | 1.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经市统计局确认的年度统计报表和具有甲级资质造价咨询机构或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 |
依据郑政 〔2018〕40 号《实施意见》 |
| 2 | 域外迁入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起三年内年产值达到 50 亿元的,一次性奖励 500 万元。 | |||
| 3 | 域外迁入综合甲级和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迁入起三年内年产值达到 5 亿元的,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 | |||
| 4 | 资质升级奖 | 总承包企业晋升为特级的奖励 300 万元 | 1.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审批机关核准文件或网站公告。 |
依据郑政 〔2018〕40 号《实施意见》 |
| 5 | 首次晋升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奖励 30 万元 | |||
| 6 | 设计企业晋升为综合甲级的奖励 300 万元 | |||
| 7 | 设计企业首次晋升行业甲级的奖励 100 万元 | |||
| 8 | 监理企业晋升综合资质的奖励 50 万元 | |||
| 9 | 增产创收奖 | 年产值 100 亿元以上或年纳税 3 亿元以上的,当年度一次性给予奖励 100 万元; | 1.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经市统计局确认的年产值统计报表和具有甲级资质造价咨询机构或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 3. 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息证明材料。 |
依据郑政 〔2018〕40 号《实施意见》 |
| 10 | 年产值 50 亿元以上或年纳税 1.5 亿元以上的,给予奖励 50 万元; | |||
| 11 | 年产值 20 亿元以上或年纳税 6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 10 万元。 | |||
| 12 | 对建筑业企业中年度纳税前 10 名,且超过上年度纳税额 20%的建筑企业,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增加奖励 100万元 | |||
| 13 | 大企业大集团奖 | 首次入选中国 500 强、中国建筑业综合实力 100 强或位次排名较上年前移 5 位以上的我市建筑企业,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 | 1.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入选国家行业排名的相关公告材料(排名奖励提供); 3.经市统计局确认的年产值统计报表和具有甲级资质造价咨询机构或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装配式市场基地奖励提供); 4.认定为装配式生产基地的证据材料(装配式市场基地奖励提供)。 |
依据郑政 〔2018〕40 号《实施意见》 |
| 14 | 对年产值首次超过 10 亿元和 50 亿元的装配式生产基地等新兴产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和 100万元的奖励。 | |||
| 15 | 争先创 | 主创“詹天佑奖”、“鲁班奖”、“市政金杯奖”等 | 1.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 依据郑政 |
| 优奖 | 国家行业最高奖的奖励 30 万元 | 2. 评奖机构发布的文件、证书、奖杯(图片); 3. 证明本企业主创的其他证明材料。 |
〔2018〕40 号《实施意见》 |
|
| 16 | 主创省“中州杯”和市“商鼎杯”奖项的奖励 10 万元 | |||
| 17 | 科技创新奖 |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国家级施工工法的建筑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奖励 2 万元 | 1.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奖励部门发布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等; 3.证明本企业主创的其他证明材料。 |
依据郑政 〔2018〕40 号《实施意见》 |
| 18 | 对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一次性给予奖励 20 万元 | |||
| 19 | 发明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奖”的,给予奖励 30 万元 | |||
| 20 | 高资质企业迁入奖 | 域外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或设立特级资质独立法人子公司的,一次性给予 1000 万元。 | 1.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高资质建筑企业跨区域资质变更证明材料; 3.属于高资质企业设立独立子公司的的证据材料。 |
依据郑政 〔2019〕13 号《实施意见》 |
| 21 | 域外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我市或特级、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在我市设立一级总承包资质独立法人子公司的,一次性 300 万元奖励。 | |||
| 22 | 域外特、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在我市设立二级总承包资质独立法人子公司的,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奖励。 | |||
| 23 | 综合甲级或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总部迁入我市的, 一次性给予 300 万元奖励。 | |||
| 24 | 预缴增 | 本市企业承接的域外项目回本市汇缴增值税的,由受 | 1.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 依据郑政 |
| 值税奖 | 益财政按企业在本市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预缴构成地方留成部分的 30%予以奖励。 | 2.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汇缴纳税信息证明材料; 3.归入市本级财政的证明材料。 |
〔2019〕13 号《实施意见》。 |
|
| 备注:1.符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40 号)或《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业总 部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9〕13 号)有关条件,经企业申请,统计、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业务核查,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初审,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促进办”)受理报批。 2.申报奖励项目应为当年度创造的或获批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官网截图。 3.按照不重复奖励的原则,申请本奖励项目的,不得重复申请本市范围内的其他雷同奖励。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奖励,追回奖金,并通报处理。 |
||||
2、郑政〔2018〕40号文件奖励申请表
3、郑政〔2019〕13号文件奖励申请表
2020年3月31日

立即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