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建筑业企业近五成未通过!住建部公示新一批资质审查意见

建筑业企业近五成未通过!住建部公示新一批资质审查意见 新产业新赛道
2021-01-29
0
导读:建筑业企业近五成未通过!住建部公示新一批资质审查意见



来源丨住建部官网

今日,住建部公示了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根据公示内容所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新申请、增项75项,35项未通过,占比47%

  •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升级、新申请、增项98项,21项未通过,占比21%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服务→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8日(10个工作日,2021年2月1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受理办: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

1、工程设计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月29日

意见如下:

PS:本次数据统计来源于全国各省市建筑交易中心类网站所发布的中标通知书,信息来源真实、有效。但由于少部分建筑交易中心未被发现,或少量工程项目要求联合体投标被重复统计,可能导致本次统计数据出现一定误差。

2020年全国各省建企中标100强
吉林 辽宁 黑龙江 河北
北京 天津 山东 山西
陕西 内蒙古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西藏 河南
江苏 浙江 上海 安徽
福建 江西 湖北 湖南
重庆 四川 云南 贵州
广西 广东 海南 全国

注:全国(未计入港澳台地区)各省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百强榜,蓝色为已经发布的省份,点击相关省份(市)即可直接查看。


立即关注!

欢迎添加建筑业观察微信公众号


    建筑业观察微信公众号内容涵盖建筑行业政策法规/最新资讯/政策解读/建筑培训,推进国家建筑事业的发展。


            ID:jzygc180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建筑业观察。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新产业新赛道
专注于服务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与管理提升。我们为您精选最新政策、追踪前沿资讯、输出深度分析,并分享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实战经验,同时关注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发展。致力于打造企业决策者与高级管理者的掌上智库,助力企业在变革中找准方向,实现跨越。
内容 0
粉丝 0
新产业新赛道 专注于服务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与管理提升。我们为您精选最新政策、追踪前沿资讯、输出深度分析,并分享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实战经验,同时关注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发展。致力于打造企业决策者与高级管理者的掌上智库,助力企业在变革中找准方向,实现跨越。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