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住建部: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 !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住建部: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 !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新产业新赛道
2022-09-14
2

点击上方蓝字

加入建筑人的聚集地

来源:住建部官网、网络汇总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4.1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和数量应符合抽样检验要求。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延伸阅读:

2020年9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

首次提出: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严格质量检测管理按时足额支付检测费用,不得违规减少依法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项目和数量,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文件全文: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第3.1.4、6.1.11、6.1.12、7.1.12、11.1.12条。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第5.0.8、6.0.6条。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 50618-2011第3.0.3、3.0.4、3.0.10、3.0.13、4.1.1、4.2.1、4.4.10、5.4.1条。

四、《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第3.0.4、3.0.6、3.0.8、5.4.1、5.4.2、5.7.4条。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15日

标准全文下载: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pdf

全文在线阅读↓


— END —

2021年全国各省建企中标100强
吉林 辽宁 黑龙江 河北
北京 天津 山东 山西
陕西 内蒙古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西藏 河南
江苏 浙江 上海 安徽
福建 江西 湖北 湖南
重庆 四川 云南 贵州
广西 广东 海南 全国

注:全国(未计入港澳台地区)各省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百强榜,蓝色为已经发布的省份,点击相关省份(市)即可直接查看。

关注建筑业观察,获取全国最新建筑政策


立即关注!

欢迎添加建筑业观察微信公众号


    建筑业观察微信公众号内容涵盖建筑行业政策法规/最新资讯/政策解读/建筑培训,推进国家建筑事业的发展。


            ID:jzygc180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建筑业观察。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新产业新赛道
专注于服务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与管理提升。我们为您精选最新政策、追踪前沿资讯、输出深度分析,并分享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实战经验,同时关注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发展。致力于打造企业决策者与高级管理者的掌上智库,助力企业在变革中找准方向,实现跨越。
内容 0
粉丝 0
新产业新赛道 专注于服务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与管理提升。我们为您精选最新政策、追踪前沿资讯、输出深度分析,并分享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实战经验,同时关注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发展。致力于打造企业决策者与高级管理者的掌上智库,助力企业在变革中找准方向,实现跨越。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