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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住建部官网,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转载请注明!

刚刚,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23〕12号),12家申请升特(均为公路工程),住建部同意11家企业升特。
此前,住建部已经公布共六批名单,成功升特名单如下:
7月1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六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共计16家建企成功晋升特级!其中12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第六批全部名单:祝贺!16家建企升特成功!住建部刚刚公布2023年度第六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名单
6月9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五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共计13家建企成功晋升特级!其中12家都是建筑工程。

第五批全部名单:祝贺!13家建企升特成功!住建部公布2023年度第五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名单
4月28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四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5家企业成功“升特”。

第四批全部名单:住建部第四批公告:5家企业成功“升特”!
3月23日,住建部公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三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9家企业成功“升特”。

第三批全部名单:住建部刚刚公告:9家企业成功“升特”
2月28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二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施工资质公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5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9家。

第二批全部名单:住建部:新增5家特级企业!都是建筑工程
1月18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施工资质公告:144家企业,144项资质(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3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106家,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17家)。

第一批全部名单:住建部:新增3家特级企业!
资质文件汇总
目前,新版资质标准未正式出台,资质改革还在进行中,小编整理了关于资质申报等方面的文章,希望对您有帮助:
| 官方关于资质常见问题解答 | ||
| 点击文件名称可查看 |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内容 |
| 01 | ||
住建部关于《资质申报常见问题》——通用问题34个问答
通用问题
02
| 通用问题 | |
| 02 |
住建部关于《资质申报常见问题》——建筑业企业资质46个问答
建筑业企业资质
03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
| 03 |
住建部关于《资质申报常见问题》——工程监理企业资质22个问答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04
| 04 |
住建部关于《资质申报常见问题》——工程勘察资质15个问答
工程勘察资质
05
| 工程勘察资质 | |
| 05 |
住建部关于《资质申报常见问题》——工程设计资质22个问答
工程设计资质
06
| 工程设计资质 | |
| 06 |
湖北省住建厅《建筑业企业资质政策问答(第四版)》
建筑业企业资质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住建部关于资质改革相关文件
点击文件名称可查看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
01
| 住建部关于资质改革相关文件 | ||
| 点击文件名称可查看 |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内容 |
| 01 | ||
住建部发文: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可直接申请二级
资质延期、申办二级
02
| 资质延期、申办二级 | |
| 02 |
住建部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4项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2版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03
| 2022版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 |
| 03 |
住建部发布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三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拟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04
| 拟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
| 04 |
住建部:停止受理三级、丙级等60多项资质申请!新标准实施后实行换证!取消造价资质审批
停止三级资质申请
05
| 停止三级资质申请 | |
| 05 |
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工程造价、施工三级等资质!
“证照分离”改革
06
| “证照分离”改革 | |
| 06 |
住建部:资质审批权下放扩大到15个省(区、市)!
下放审批权(共15省)
07
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总包一级资质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
08
| 下放审批权(共15省) | ||
| 07 | 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 总包一级资质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 |
| 08 |
住建部:除特级/跨部门外,其他资质审批全部下放!在6地开展试点!
下放审批权(共6省)
09
| 下放审批权(共6省) | |
| 09 |
资质改革方案落地,1年后实行简单换证!住建部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资质改革方案出台
10
| 资质改革方案出台 | |
| 10 |
大幅压减资质类别、等级!住建部出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
资质改革框架征求意见稿
目前现行资质标准:最全整理 |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人员要求
| 资质改革框架征求意见稿 |
目前现行资质标准:最全整理 |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人员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7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 建办市〔2018〕53号)
文件原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企业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1日(7个工作日,2023年8月3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http://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勘察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8月2日
附件1:工程勘察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附件2:工程设计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附件3: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附件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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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全国各省建企中标100强 | |||
| 吉林 | 辽宁 | 黑龙江 | 河北 |
| 北京 | 天津 | 山东 |
山西 |
| 陕西 | 内蒙古 | 甘肃 | 宁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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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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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 广东 | 海南 | 全国 |
注:全国(未计入港澳台地区)各省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百强榜,蓝色为已经发布的省份,点击相关省份(市)即可直接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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