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来源:海南省住建厅
近日,有网友在海南省住建厅网站咨询了一建申报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住建厅作了回复。

标题:关于***住建厅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设置高的问题
诉求内容: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评审目前已在收集申报材料,经电话问询住建厅(*************)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评审条件的问题其答复持有一级建造师的人员应进行注册方可视为具备中级职称,作为申报高级职称条件;而根据***人社厅发文(琼人社发(****)381号)文件内容第一条附表里载明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序号第25项,一级建造师即可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无需注册;我们也与省人才发展局(*************)进行了电话沟通,人才发展局也认可(****)381号文一级建造师不需要注册即可聘为中级职务的内容。但住建厅坚持认为一级建造师必须要注册后才可做为中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这显然是与(****)381号文的文件精神要求是不符的,请针对以上问题向住建厅进行核实,给2023年申报住建领域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人员不要设置过高的门槛,以便于我们能更好的投身海南自贸岛的建设,谢谢。请职能单位核实处理,谢谢。
海南省住建厅回复:
诉求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电话答复,经了解人才局答复是有些厅局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不需要注册,他答复的是全省的状况,对于我省住建行业的职称评审,持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必须注册才可以参加评审,如有疑问建议拨打****2821。
此前,海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381号),明确:
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一建对应工程师
二建对应助理工程师

相关阅读: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381号)
职业资格对应职称
2019年2月1日,人社部和工信部发布了《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
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
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
此后,31省市相继发布对应目录。
截至目前,31省市均发文: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省级目录,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27省市(广东、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江西、宁夏、河北、新疆)明确:一建对应工程师职称,二建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辽宁、贵州、云南、青海、江西等12省市还明确: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 31省市区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 |
| 点击文件可查看并下载 | |
| 省份 | 文件名称(文号) |
| 广东 | 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贵州 | 关于发布2022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 |
| 河北 | 河北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 |
| 吉林 | 关于印发《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规〔2021〕2号) |
| 西藏 |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藏建办〔2021〕7号) |
| 上海 | 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59号) |
| 新疆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新人社发 〔2020〕 25 号) |
| 辽宁 | 关于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辽人社职〔2020〕38号) |
| 湖北 |
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1号) |
| 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 | |
| 江苏 |
江苏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 |
省人社厅关于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3号) |
|
| 青海 | 关于建立我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层级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9〕99号) |
| 湖南 | 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 |
| 云南 | 关于确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54号) |
| 天津 | 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 |
| 山东 | 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 |
| 山西 | 关于公布《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 |
| 重庆 | 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渝职改办〔2019〕140号) |
| 宁夏 | 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55号) |
| 北京 | 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7号) |
| 江西 | 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22号) |
| 内蒙古 |
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 |
| 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 | |
| 陕西 | 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 |
| 广西 | 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 |
| 福建 | 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 |
| 浙江 |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 |
| 黑龙江 | 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2号) |
| 黑龙江省住建厅2023年回应:(黑人社规〔2018〕12号)规定的“监理工程师对应高级工程师职称”条款相应废止。 | |
| 海南 | 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381号) |
| 四川 | 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 |
| 甘肃 | 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 |
| 安徽 | 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 意见(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72号) |
| 河南 | 《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 |
人社部:2023年职称评审新政策!
继人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后,多个省市相继发文,明确部分人员可直接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破格申报情形、以及职业资格对应情形。
| 人社部及各省市破格申报职称文件汇总 | ||
| 点击可查看文件全文 | ||
| 部门 | 文件名称 | 破格申报 |
| 人社部 |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 | 明确可推荐破格申报 |
| 四川 | 《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 | 明确6类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对应情形 |
| 西藏 | 《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藏建办〔2023〕98号) | 明确可直接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破格申报情形 |
| 新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 | 明确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情形 |
| 辽宁 | 《辽宁省工程系列建设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辽人社职〔2022〕56号) | 明确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破格申报情形 |
| 青海 | 《青海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青人社厅发〔2022〕115号) | 明确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职业资格对应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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