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住建部、建筑业政策解读

住建部2023年全年度资质升级通过名单,特级通过共计77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通过共计922项。
详细名单如下:














12月29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
1、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
2、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时,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延续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
小结:随着全国三级资质换二级,市场竞争将持续加强,2024年资质二升一、一升特数量将爆发式增长。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见附件)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二、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时,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延续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企业应在资质证书1年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经核查合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附件: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途。文字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除,谢谢。




百战归来,再读书!
清大期待您的加入!

欢迎加入:清大高级工商管理(建筑业)总裁研修班
【联系方式】
咨询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 1144 5864(同微信)
邮箱:1847623599@qq.com
微信:nt2014520(请备注“清大建筑”)
长按下方二维码添加李老师微信(请备注:清大建筑)

【联系方式】
咨询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 1144 5864(同微信)
邮箱:1847623599@qq.com
微信:nt2014520(请备注“清大建筑”)
长按下方二维码添加李老师微信(请备注:清大建筑)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建筑业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