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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局长新能源发展最新研判!

国家能源局局长新能源发展最新研判! 新产业新赛道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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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新能源发展

有力保障高水平能源安全

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章建华

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国家能源安全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引领我国能源发展进入新时代、开创新局面,特别是从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创造性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国家能源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能源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好、运用好、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能源力量,为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深刻认识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国能源发展仍面临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一系列挑战,应对这些挑战,出路就是大力发展新能源。新能源是以新技术或新材料突破为基础、以清洁低碳为主要特征的能源。积极发展新能源,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清洁低碳转型、保障能源安全的普遍选择。面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对我国能源安全提出的更大挑战,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美好生活、碳达峰碳中和对高水平能源保障提出的更高要求,能源供给既要安全可靠,也要清洁低碳,还要成本合理、经济社会可承受,对破解这个能源界一直讨论的“不可能三角”难题,根本上要靠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是破解发展制约、保障能源安全的本质要求。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指引下,我国能源发展实现一系列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十四亿多人的能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富煤、贫油、少气”,油气对外依存度高,难以自给自足。“十五五”期间我国能源消费将持续刚性增长,预计每年将新增用电量约6000亿千瓦时,压力巨大。只有充分发挥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增加能源供给总量,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效率,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我国能源安全。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是推动低碳转型、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加速推进,2023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历史性突破50%,煤炭消费比重年均下降超过1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约27%,降幅超过同期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但我国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能源效率偏低,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的目标,我国每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要提高1个百分点,任务艰巨。在此形势下,要处理好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之间的平衡,建立起既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又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增长和高比例利用的新型能源安全体系,确保如期实现“双碳”目标。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是抢抓发展机遇、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必然选择。光伏、风电已成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之一,光伏产品、锂电池与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新三样”。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期,各国竞相布局新领域新赛道,围绕未来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随着各国加速传统能源向新能源转型,全球能源治理由资源主导向技术创新主导转变。我们必须增强“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紧迫感,加快推进新能源领域科技自立自强,在全球科技竞争中抢先一步,不断开辟新的赛道,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新的绿色动能。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是打破当前绿色贸易壁垒、保持国际竞争优势的现实需要。当今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能源问题政治化趋势明显。部分国家不断采取针对中国的举措,打压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同时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欧盟新电池法案等为代表的国际绿色贸易规则对我国出口造成新的挑战,绿色能源产业竞争态势日趋复杂,我国出口产品使用绿电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为应对国际上出现的绿色贸易规则,我们要大力发展新能源,用我国新能源“绿电多”的优势去打破我国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国际绿色壁垒”,始终确保我国出口的产品在全球具备绿色竞争力,从而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保持战略主动。


我国新能源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为保障能源高水平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我国能源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新能源实现从小到大到强、从跟跑到并跑到领跑,为能源发展和国家安全奠定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

新能源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有力支撑了能源安全供应。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从全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看,我国占40%,其中新增装机占50%。截至2023年底,全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5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在全国发电总装机中的比重突破50%;其中风电光伏发电装机突破10亿千瓦,在全国发电总装机中的比重超过1/3。新能源正逐步成为电力装机的主体,电力安全保供作用不断凸显。


新能源消纳利用不断提升,有力促进了能源低碳转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持续保持平均95%以上的高利用率水平,风电光伏发电量不断增加,占比稳步提高。2023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量1.43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5.8%,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约3个百分点。目前全国风电光伏发电量已超过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相当于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度电都使用的是“风光”绿电。在风电光伏发电的推动下,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逐年提升,2023年达到17.9%,将有力支撑2025年20%、2030年25%的目标如期实现,未来我国能源供给将更加清洁低碳。

新能源技术不断进步,有力引领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我国新能源行业始终坚持走技术创新的道路,以技术产品的加速迭代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技术水平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风电已建立起全球最完整的产业体系,光伏在运组件转换效率和钙钛矿等新型电池实验室转换效率不断刷新世界纪录。随着技术不断进步,我国新能源发电已实现平价上网,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平均度电成本已降至0.3元以下,未来还会下降。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不断降本增效,使全社会用电成本更加合理、更加可承受,为构建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发挥引领作用。

新能源走出去不断加快,有力地支持了外交工作。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新能源市场,也是全球新能源产业中心,除满足国内需求外,目前我国风电、光伏产品已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和光伏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等大部分是由我国生产制造。产业发展壮大带动一批世界级龙头企业,大批有实力的新能源企业走出去,推动新能源合作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的重点和亮点。新能源走出去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谈判、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高了话语权和影响力,赢得了战略主动。


以“四个统筹”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面向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以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有力保障能源高水平安全。

统筹全局和局部,坚持全国能源发展一盘棋。坚持系统思维,全局谋划,统筹供应安全和绿色发展,积极推进“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及电力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等各领域规划落实,组织开展“十五五”能源规划研究,统筹中长期能源电力优化布局,加强能源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的衔接,促进全国各区域之间、各时段之间能源生产消费协调平衡,充分利用各类电源互补互济特性构建多元绿色低碳能源供应结构,确保能源发展平稳有序。

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处理好新能源建设和消纳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分省设置风电光伏合理利用率,有序推动风电光伏发展和实现高效利用。处理好新能源快速发展和传统能源稳定供应的关系,在传统能源“有序退”的基础上,推动风电光伏先立、早立、快立,实现安全可靠替代。处理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关系,持续深化绿色能源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统筹供给和需求,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紧盯党中央已经明确的“双碳”目标和时间表、路线图,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一手抓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保障绿色能源高质量供给。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陆上和海上并重,加快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和分布式风电光伏发展;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一手抓能源消费革命,大力推动节能降碳。积极适应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建立健全绿证、绿电、碳市场协同机制;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终端用能中的绿色能源比重。

统筹政府和市场,健全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能源改革发展。推动出台能源法,修订可再生能源法,进一步优化能源领域营商环境,增强各类经营主体的创新活力。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健全能源市场体系。完善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机制,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需要,明确不同类型项目参与市场的时间表、路线图,推动新能源发电稳妥有序进入市场。研究促进智能微电网发展的改革措施,积极培育新能源开发利用的能源生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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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能源(风电、光伏、储能等)项目获取、开发建设运行全过程管控要点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课程内容】

一、我国“双碳”目标与新能源发展趋势、方向和情景展望

(一)能源革命及“双碳”目标

(二)能源转型之电能替代、清洁替代

(三)再电气化实现终端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四)风光为主多能互补支撑高充裕度低碳能源供应系统

(五)我国以新能源为主题的能源电力发展规划与情景展望

二、新能源+储能发展政策及解读

(一)促进新能源快速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

(二)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政策及解读

(三)权重与新建新能源项目的关系

(四)保障性并网项目、市场化并网项目

(五)风光电+储能政策

(六)风光电+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政策

三、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等各阶段所需手续流程

(一)陆上集中式风电

(二)分散式风电项目

(三)海上风电场

(四)陆上集中式光伏

(五)分布式光伏电站

(六)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

(七)海上光伏项目

四、新能源项目的获取模式和法律风险

(一)获取新能源项目的八种商业模式及法律风险分析

1.自建渠道,获取项目

2.委托渠道方获得资源,自建项目

3.与渠道方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建设项目

4.受让前期成果,获取项目

5.直接受让已核准或备案项目

6.受让已建成项目公司的股权,获取项目

7.EPC垫资后,处置项目公司的股权获得项目

8.处理债务人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获得项目

(二)典型省份获取新能源项目指标途径、要求及实操竞争结果

1.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项目竞争配置流程和方法,如何获得竞争

优势

(1)竞配流程方法

(2)主要影响因素

(3)如何才能打高分

2.2022年、2023年典型省份保障性并网项目、市场化并网项目竞配结果

及分析

(1)内蒙古保障性并网项目、市场化并网项目

(2)四川保障性并网项目、市场化并网项目

(3)新疆保障性并网项目、市场化并网项目

(4)青海保障性并网项目、市场化并网项目

(5)山西保障性并网项目、市场化并网项目

(6)湖北保障性并网项目、市场化并网项目

(7)江苏保障性并网项目、市场化并网项目

(8)山东保障性并网项目、市场化并网项目

五、新能源项目所需资质及项目EPC分析

(一)新能源项目成本构成及变化趋势

(二)新能源项目EPC所需资质

(三)EPC总包方参与新能源项目的七种商业模式

1.资源整合模式

2.夹层公司模式

3.总包主导模式

4.投资持有模式

5.基金参股模式

6.投资退出模式

7.直接投标模式

(四)EPC总承包模式在新能源电站中的应用要点与策略

(五)EPC总承包项目全过程成本控制

(六)如何审查新能源项目EPC合同

(七)案例分享

六、新能源项目法律风险及合规性分析

(一)前期准备阶段法律风险及合规性

(二)项目建设阶段法律风险及合规性

(三)项目并网投产阶段法律风险及合规性

(四)项目所涉土地类型、取得流程和用地风险

(五)新能源项目投资与开发应避免的红线雷区

【授课师资】

白建华清华大学工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兼职教授。

现任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能源链网中心特聘科学家,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能源互联网检测技术中心特聘首席专家,北京智中能源互联网研 究院副院长、首席专家,北京智中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发展联盟专家委员 ,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国电力改革发展30人论 坛”成员,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咨 询专家。

曾任国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兼能源战略与规划研究所所长;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中关村智能电力产业技术联盟理事长;国家能源互联网产业及技术创新联盟能源互联网工程技术应用专委会主任;新奥集团首席科学家、新奥泛能网络科技公司副总裁等。

张存彪: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专家库专家、曾任中国太阳能产业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新能源产业协会理事、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湖南航天天麓新材料检测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总经理。出版《光伏电池制备工艺 》《光伏产品工艺》《太阳能光伏理化基础》《太阳能光伏技术概论》《光伏发电系统集成与设计》《光伏电站建设与施工》《硅片加工工艺》等新能源行业著作。在光伏行业培训500多场次,为新能源行业培养了5万多名行业技术人才。

【参会对象】

1.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城市运营商、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各类专业服务运营商、规划设计研究单位

2.政府:地方政府、财政、发改、住建各类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及核心管理人员

3.投融资方:各类金融机构,各地方平台公司负责人,政企合作综合开发项目财务或者战略投资人

4.金融机构、运营公司、银行等其他人员

【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29日—31日(29日为报到日)    郑州


【培训费用】

1.收费标准:

培训费3680 /人(费用含线下会务费、资料费、税费)


  以上课程均可根据企业的培训需求,可为企业量身制定内训、考察课程,欢迎来电咨询或加微信索要课题详细版资料。



【联系方式】



咨询人:李林权(老师) 

联系电话:139 1144 5864(同微信)

邮箱:1847623599@qq.com

微信:nt2014520(请备注:新能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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