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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8月15日起,公路、水运资质实施委托并联审查!

住建厅:8月15日起,公路、水运资质实施委托并联审查! 新产业新赛道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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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8月13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委托审查的通知。


决定自2024年8月15日起,将建筑业企业涉及公路、水运方面资质的首次申请、升级、延续、增项、变更和重新核定等事项委托至企业注册地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并审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委托审查的通知

鄂建函〔2024〕8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优化行政管理服务、深化简政放权”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8月15日起,将建筑业企业涉及公路、水运方面资质的首次申请、升级、延续、增项、变更和重新核定等事项委托至企业注册地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以下简称“市州住建部门”、“市州交通运输部门”)并联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审查资质类别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2.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3.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4.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5.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6.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7.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8.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9.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10.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二、委托审查内容

1.市州住建部门负责审查企业资产、设备、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指标。

2.市州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审查企业技术负责人相关指标,包括: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职称(或建造师资格)、业绩、社保等。

三、审批流程

1.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进入“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上传申报资料。

2.市州住建部门受理辖区内企业申请办件,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分发至市州交通运输部门同步审查,市州交通运输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意见报送至市州住建部门,市州住建部门汇总审查意见后公示审查结果。

3.市州住建部门将审查通过的企业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时将办件通过“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推送至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业绩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同意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委托审查程序办理,对审查合格的企业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告。

4.企业通过“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资质证书。

四、有关工作要求

1.企业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查不予通过,市州审查部门将企业名单及证据材料一并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处罚。

2.各市州住建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要求开展审查工作,要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审查结果实行终身负责制并长期保存业绩核实、资质审查档案资料。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对市州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开展监督指导和审批抽查并对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对存在审查工作监管不到位、业绩核实及审查标准把关不严等问题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暂停或取消相应权限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8日

内容来源|湖北省住建厅官网发布

关于举办全国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发展规划及资质申报筹划、重组分立实操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24年8月21日-23日(武汉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政策动向,帮助企业精准把握《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文件的实施要求,特定于2024年8月在武汉市面向全国建设行业企业举办“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发展规划及资质申报筹划、重组分立实操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特别针对新变化和新要求进行深入解读,重点围绕企业业绩补录、人员业绩补录等重要环节进行深入指导;分享资质证书换领、延续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并针对企业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指导,旨在提升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业绩的数据质量,助力企业高效完成资质升级、增项、重组分立、换领、延续等管理工作,为企业规范运营、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现行及最新政策深度解读;

(三)关于资质新政实施前过渡期相关事项讲解;

(四)结合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设计、施工资质互认热点;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分立、吸收合并、改制、重新核定、跨省变更等申报技巧及注意事项;

(六)新政下住建部审批的资质申报技巧及审查要点;

(七)结合案例剖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常见问题和高频出错点,提高资质申报通过率;

(八)资质申报审查要点解析;

(九)四库一平台:

1.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通知解析;

2.新改版“四库一平台”建筑业企业库、人员库、业绩库和诚信库等信息系统的指导、重要指标的填写、考核要点及注意事项等;

3.如何围绕企业资质升级工作需要做好企业业绩入库;

4.省外业绩如何进行补录;

5.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时,注意事项;

6.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7.如何在住建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录入平台,并符合资质申报或招投标要求;

8.公路业绩补录有哪些注意事项?(个人业绩和企业业绩)

9.业绩补录实操指导。

(十)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交流答疑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全国范围内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不受区域限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行业协会领导及全国范围内建筑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资质主管及相关专员等均可报名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4年8月21日-23日(武汉

8月21日为全天报到日,22至23日两天全天上课

四、报名联系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139 1144 5864 同微信

报名后统一发送报到通知及乘车路线

欢迎咨询预约!

以上课程均可根据企业的培训需求,可为企业量身制定内训、考察课程,欢迎来电咨询或加微信索要课题详细版资料。



【联系方式】



咨询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 1144 5864(同微信)

邮箱:1847623599@qq.com

微信:nt2014520(请备注:资质 

长按下方二维码添加李老师微信(请备注: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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